近日,济南市启动鼓励酒类等生产企业与下游污水处理企业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通过让“放错位置的资源”化身为宝,切实减轻企业生产治污成本,积极为企业在疫情期间纾困解难出实招、见实效,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多方共赢,为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做出贡献。
据了解,目前济南市酒类制造企业的生产废水经厂内预处理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排入下游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酒类企业生产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浓度高,按照现行排放标准规定,酒类制造企业需采取措施将废水中化学需氧量大幅削减至数百毫克/升(发酵酒精和白酒企业为400mg/L、啤酒企业为500mg/L)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和运行成本都比较高。
与此同时,一些污水处理厂为了提高氮磷脱除效率,实现达标排放,需要补充碳源。酒类企业生产废水中易降解有机物含量高,氮磷浓度低且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将酒类企业生产废水作为外加碳源,既处理了酒类企业生产废水,又可以省去污水处理厂购置碳源的成本,协同推进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因此,鼓励酒类等制造企业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有利于及早释放政策红利,积极推进酒类制造企业和污水处理行业低碳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经济与环境双赢。
今年4月,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酒类制造企业废水排放标准调整试点工作研讨会视频会议,由中国工程院院士侯立安教授领衔,中国科学院、复旦大学、山东大学、香港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矿业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等40多位知名专家教授,各区县酒类制造企业和下游污水处理企业负责人共150余人参加会议,科学研判企业上下游情况,共同探讨酒类制造企业废水排放标准调整的可行性,以最经济的策略推动水污染治理全链条化。
为确保该项惠企政策落实落地,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全面提升服务意识,以“个性问题”精准对接、“共性问题”集中解决为原则,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对接,逐一对15个区县(功能区),涉及青岛啤酒(济南)有限公司等30余家酒类等制造企业,以及20余家下游污水处理厂开展现场调研,详细了解各区县、各企业在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和协商确定纳管浓度限值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因地制宜、“一企一策”做好政策引导以及指导帮扶,创新企业治污新路径的工作在济南全面展开。
下一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将尝试在责任明晰的基础上,在生产废水同样具有可生化性高、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等特点的食品、饮料制造企业开展试点试验工作,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促进企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建设天蓝、地绿、山青、水碧美丽泉城做出应有贡献。
酒类废水一直是放错位置的碳源!
目前有青岛、苏州、常州、黄石等地的污水处理厂已经喝上了“青岛啤酒”“雪花啤酒”,顺利实现了企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和碳减排的双赢!
但是也有例外!
2022年1月17日,华润聊城公司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为591mg/L,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浓度以及《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表1中化学需氧量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不高于500mg/L的要求,超标0.182倍。2022年1月18日聊城市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出具了《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超标认定报告》。
2022年3月21日,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向华润聊城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很快,华润聊城公司提出了申辩。 华润聊城公司申辩认为,高浓度有机废水可“变废为宝”,作为优质的污水处理原料。 外排废水超标属于偶发性的,未造成影响,违法情节轻微并立即改正。 华润属于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如果出现处罚将严重影响集团运行,且十几年来从来没有出现外排废水超标现象,属于初犯。 特申请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
对此,聊城市生态环境局3月28日集体审议后,认为上述申辩理由不符合《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第九条第(二)项超标排放污染物免予处罚情形。 申辩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纳。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应该给与处罚的金额为30万元。 但是,鉴于华润聊城公司主动进行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符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所以最终罚款金额定为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