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工业企业及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分级判定方法(试行)》。其中, 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六类污染防治设施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被明确为工业企业重大隐患情形。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工业企业及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分级判定方法(试行)》。其中, 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六类污染防治设施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被明确为工业企业重大隐患情形。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工业企业及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分级判定方法(试行)》。其中, 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六类污染防治设施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被明确为工业企业重大隐患情形。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工业企业及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分级判定方法(试行)》。其中, 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六类污染防治设施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被明确为工业企业重大隐患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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