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新建各级生活圈居住区应配套规划建设公共绿地,并应集中设置具有一定规模,且能开展休闲、体育活动的居住区公园;公共绿地控制指标应符合表4.0.4的规定。 新标准在居住区体育休闲设施用地与规划上有两大突破性修订:1是在强制性条款中特别规定“新建各级生活圈居住区应配套规划建设公共绿地,并应集中设置具有一定规模,且能开展休闲、体育活动的居住区公园”,并规定居住区绿地公园中应设置10%至15%的体育活动场地
4.0.4 新建各级生活圈居住区应配套规划建设公共绿地,并应集中设置具有一定规模,且能开展休闲、体育活动的居住区公园;公共绿地控制指标应符合表4.0.4的规定。
新标准在居住区体育休闲设施用地与规划上有两大突破性修订:
1是在强制性条款中特别规定“新建各级生活圈居住区应配套规划建设公共绿地,并应集中设置具有一定规模,且能开展休闲、体育活动的居住区公园”,并规定居住区绿地公园中应设置10%至15%的体育活动场地。
2是提出了15分钟、10分钟、5分钟生活圈配置人均绿地面积、规模、宽度。同时各级指标独立,不包含下级内容。
4.0.7 居住街坊内集中绿地的规划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区建设不应低于0.50m?/人,旧区改建不应低于0.35m?/人;
2 宽度不应小于8m;
3 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绿地面积不应少于1/3,其中应设置老年人、儿童活动场地。
新规的街坊对其中绿化面积、宽度、日照要求、设施要求举行了具体规定,这几项规定的数字非常具体,需要牢记。
知识点:公共绿地控制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