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用地开发强度与住宅建筑高度的控制>>>> 《标准》以塑造更加人性化的生活空间为目的,不鼓励超高强度开发居住用地,提出了新建住宅建筑高度控制最大值不超过80米的规定,有利于合理控制人口密度和建筑容量的空间分布、缓解城市交通、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压力,缓解应急避难空间、消防救灾能力对城市的挑战。同时有利于避免“高低配”等不良建筑空间形态对城市风貌的损害。
住宅用地开发强度与住宅建筑高度的控制>>>>
《标准》以塑造更加人性化的生活空间为目的,不鼓励超高强度开发居住用地,提出了新建住宅建筑高度控制最大值不超过80米的规定,有利于合理控制人口密度和建筑容量的空间分布、缓解城市交通、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压力,缓解应急避难空间、消防救灾能力对城市的挑战。同时有利于避免“高低配”等不良建筑空间形态对城市风貌的损害。
第4.0.1条 各级生活圈居住区用地应合理配置、适度开发,其控制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应符合表4.0.1-3的规定。
4.0.1-3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
注:居住区用地容积率是生活圈内,住宅建筑及其配套设施地上建筑面积之和与居住区用地总面积的比值。
第4.0.2条 居住街坊用地与建筑控制指标应符合表4.0.2的规定。(该条款为强制性条文)
表4.0.2居住街坊用地与建筑控制指标
注:1 住宅用地容积率是居住街坊内,住宅建筑及其便民服务设施地上建筑面积之和与住宅用地总面积的比值;
2 建筑密度是居住街坊内,住宅建筑及其便民服务设施建筑基底面积与该居住街坊用地面积的比率(%);
3 绿地率是居住街坊内绿地面积之和与该居住街坊用地面积的比率(%)。
4.0.3 当住宅建筑采用低层或多层高密度布局形式时,居住街坊用地与建筑控制指标应符合表4.0.3的规定。(该条款为强制性条文)
表4.0.3 低层或多层高密度居住街坊用地与建筑控制指标
注:1住宅用地容积率是居住街坊内,住宅建筑及其便民服务设施地上建筑面积之和与住宅用地总面积的比值;
2 建筑密度是居住街坊内,住宅建筑及其便民服务设施建筑基底面积与该居住街坊用地面积的比率(%);
3 绿地率是居住街坊内绿地面积之和与该居住街坊用地面积的比率(%)。
来源:莒南设计
知识点:住宅用地开发强度与住宅建筑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