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三章申报审核:明确怎么申报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和公示。中央在京单位、外省市所属人才可通过出具委托函的方式委托本市职称评审。 逐级申报和跨级申报: 申报人一般按职称层级逐级申报;对于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的人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人才,可破格申报。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和公示。中央在京单位、外省市所属人才可通过出具委托函的方式委托本市职称评审。
评议和投票: 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分组对申报人进行评议后,召开评审会进行投票表决,产生通过人员。
京津冀互认: 津冀两地的职称证书在本市职称晋升、岗位聘用、人才引进、培养选拔、服务保障等领域与本市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监管主体: 人力社保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
监管手段: 通过验收、质询、约谈、现场观摩、查阅资料等形式,对评审工作进行检查,依据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倒查、复查;严肃查处职称评审舞弊、扰乱职称评审秩序、假冒职称评审、制作和贩卖假证等违法行为。
本办法适用于对与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开展的职称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