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交通运输工程涵盖公路、水运、铁路、航空及管道运输等内容。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包括勘察设计、施工、运营与养护等阶段。各项工程的建设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基本建设程序。在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的各个阶段中 , 勘察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是建设程序中极其重要的两个环节 , 工程设计与施工是否科学、合理 , 对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使用者的体验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作为造价工程师
概述
交通运输工程涵盖公路、水运、铁路、航空及管道运输等内容。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包括勘察设计、施工、运营与养护等阶段。各项工程的建设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基本建设程序。在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的各个阶段中 , 勘察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是建设程序中极其重要的两个环节 , 工程设计与施工是否科学、合理 , 对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使用者的体验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作为造价工程师 , 应熟悉并掌握所从事行业的设计、施工知识 , 这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目前仅涵盖交通运输工程的公路和水运两个专业 , 而本书只对公路工程专业技术与计量相关内容进行介绍。
一、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划分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属于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的一种 , 资金来源及建设用途、性质等划分的原则与国家基本建设项目一致。按划分标准的不同 ,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方法。
1. 按技术等级划分
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 — 2014), 根据使用任务、功能和适应的交通量 , 公路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 5 个等级。
(1) 高速公路为专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 , 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高速公路的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宜在 15000 辆小客车以上。
(2) 一级公路为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 , 可根据需要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一级公路的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宜在 15000 辆小客车以上。
(3) 二级公路为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二级公路的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为 5000 ~15000 辆小客车。
(4) 三级公路为供汽车、非汽车交通混合行驶的双车道公路。三级公路的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宜为 2000 ~6000 辆小客车。
(5) 四级公路为供汽车、非汽车交通混合行驶的双车道或单车道公路。双车道四级公路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宜在 2000 辆小客车以下 ; 单车道四级公路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宜在 400 辆小客车以下。
设计交通量预测规定 :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设计交通量一般按 20 年预测 ; 二级、三级公路设计交通量一般按 15 年预测 ; 四级公路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按行政等级划分
公路按其在公路网中的地位和行政等级 , 分为国道 ( 国家高速公路、普通国道 ) 、省道 ( 省级高速公路、普通省道 ) 、县道、乡道、村道和专用公路。
(1) 国道即国家干线公路 , 是指公路网中具有全国性政治、经济意义的干线公路 , 包括重要的国际公路、国防公路 , 是连接首都与各省省会、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的公路 , 是连接各大经济中心、港站枢纽和战略要地的公路。
(2) 省道是指具有全省 ( 自治区、直辖市 ) 性政治、经济意义 , 连接省 ( 自治区、直辖市 ) 内中心城市和主要经济区的公路 , 以及不属于国道的省际重要公路。
(3) 县道是指除国道、省道以外的县际公路 , 以及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和主要商品生产、集散地的公路。
(4) 乡道是指除县道及县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乡际公路 , 以及连接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建制村的公路。
(5) 村道是指除乡道及乡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连接建制村与建制村、建制村与自然村、建制村与外部的公路 , 但不包括村内街巷和农田间的机耕道。
(6) 专用公路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建设、养护、管理 , 专为或者主要为本企业或者本单位提供运输服务的道路。
3. 按经济性质划分
公路按经济性质分为经营性公路和非经营性公路。
(1) 经营性公路。经营性公路是指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 , 由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 , 经批准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 ( 含桥梁和隧道 ) 。
(2) 非经营性公路。非经营性公路是由国家财政拨款投资、民工建勤、以工代赈或个人及社会捐资等修建的公路。非经营性公路又可细分为两种 : 一种是政府还贷公路 , 这类收费公路并不以营利为目的 , 其收费的目的是偿还借贷款以及日常运营维护 ; 另一种是社会公益性公路 , 社会公益性公路不收取过路费 , 其养护管理成本从征收的燃油附加税中开支 , 其价值补偿要通过收取税费解决。
二、公路建设基本程序
(1) 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 , 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①根据规划 , 编制项目建议书 ;
②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 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 ,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
③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
④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 , 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
⑤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 组织项目招标 ;
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 进行征地拆迁等施工前准备工作 , 并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报施工许可 ;
⑦根据批准的项目施工许可 , 组织项目实施 ;
⑧项目完工后 , 编制竣工图表、工程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 , 办理项目交、竣工验收和财产移交手续 ;
⑨竣工验收合格后 , 组织项目后评价。
(2) 企业投资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 , 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①根据规划 , 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
②组织投资人招标工作 , 依法确定投资人 ;
③投资人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 按规定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
④根据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 ,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 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应当按项目隶属关系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查 ;
⑤根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
⑥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项目招标 ;
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 进行征地拆迁等施工前准备工作 , 并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报施工许可 ;
⑧根据批准的项目施工许可 , 组织项目实施 ;
⑨项目完工后 , 编制竣工图表、工程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 , 办理项目交、竣工验收 ;
⑩竣工验收合格后 , 组织项目后评价。
三、公路工程标准体系
公路工程标准体系是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相关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其体系结构分为三层 , 第一层为板块 , 第二层为模块 , 第三层为标准。公路工程标准体系框架如图 1. 0. 1 所示。
四、公路工程设计
公路工程设计是指从技术上和经济上满足拟建工程的特定要求 , 考虑社会和自然方面的因素 , 运用科学技术知识 , 进行全面规划 , 制订一个完整方案 , 编制一整套工程建设所需的图纸及说明。公路工程设计是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具体化 , 是组织工程施工的主要依据。
1. 设计阶段
根据《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规定 , 在项目立项阶段结束 , 也就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批决策后即可进行设计。结合交通建设的技术经济特征 , 要进行不同深度的阶段设计 , 即按项目大小和技术复杂程度分为一阶段、两阶段和三阶段设计 , 其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图 1. 0. 1 公路工程标准体系框架图
1) 一阶段设计
一阶段设计即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应以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测设合同和定测、详勘资料为依据进行编制。
2) 两阶段设计
两阶段设计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应以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测设合同和初测资料为依据 ,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工程概算。然后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 , 通过详细测量 , 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预算。初步设计文件一经主管部门批准 , 对应的工程概算就是建设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 , 不得随意突破。
3) 三阶段设计
三阶段设计即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之间 , 增加一个设计阶段 , 称为技术设计。技术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和初测与定测资料来进行编制的 , 是对初步设计中有关技术、经济的各项初步规划和决定的具体和深化。技术设计应制订更为完善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 进一步确定各项工程数量 , 提供各种必要的数据 , 以满足编制修正概算的需要。技术设计文件一经批准 , 其修正概算就是建设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 , 不得随意突破。
目前 , 公路基本建设项目一般采用两阶段设计。对于技术简单、方案明确的小型项目 , 可采用一阶段设计。对于技术复杂、基础资料缺乏或不足的建设项目 , 或建设项目中的特殊大型桥梁、隧道、互通式立体交叉等部分工程 , 必要时可采用三阶段设计。
2. 设计原则
与施工图设计相比 , 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是比较粗的 , 而施工图设计是建设项目的最后设计阶段 , 要求提出完整的施工图表资料。其内容包括确定路线和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具体位置、尺寸、结构、用料、设备等。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深度和作用各不相同 , 但在设计的全过程中 , 均应体现以下几条主要原则 :
(1) 要精心设计 , 按照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安全适用、就地取材的原则 , 使设计的建设项目在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 具有良好的社会综合效益。
(2) 要节约用地 , 尽量少占良田 , 重视环境保护 , 要顺应地形、地貌 , 使交通建设工程与沿线自然景观有机地融为一体。在有条件的地方 , 应结合施工改土造田 , 注意与农田水利设施综合利用 , 支援农业。在进行方案比选时 , 应将占地多少作为重要的比选条件之一。
(3) 要具有全寿命周期设计理念 , 减少资源的占用与消耗 , 加强技术经济的分析工作 , 重视经济效益。工程设计要遵循技术与经济相统一的原则 , 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
工程设计是基本建设程序中的一个具有决定性的工作环节 , 对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提高投资经济效益 , 都有着重要影响。设计单位应严格遵守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规定 , 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和勘察设计工作流程及责任制 ; 应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 , 加强设计标准化管理 , 制定工程设计标准化指南 , 重点统一桥涵、隧道等设计标准化 ; 应结合工程实际 , 推荐有利于标准化施工和组织管理的设计方案。
五、公路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控制和监督
1. 公路建设工程各阶段的造价文件
公路建设工程各阶段对应的造价文件如图 1. 0. 2 所示。
图 1. 0. 2 公路工程造价文件构成框架
2. 公路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
公路工程造价应当针对公路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 , 根据项目的建设方案、工程规模、质量和安全等建设目标 , 结合建设条件等因素 , 按照相应的造价依据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1) 工程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查、审批、备案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 (JTG 3820 — 2018) 、《公路工程估算指标》 (JTG/ T 3821 — 2018) 和各省 ( 自治区、直辖市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补充计价依据的规定。
2) 初步设计阶段
设计概算的编制、审查、审批、备案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JTG 3830 — 2018) 、《公路工程概算定额》 (JTG/ T 3831 — 2018)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JTG/ T 3832 — 2018) 、《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JTG/ T 3833 — 2018) 和各省 ( 自治区、直辖市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补充计价依据的规定。
经批准的概算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 , 设计概算的静态投资部分不得超过经审批或者核准的投资估算的静态投资部分的 110% 。
由于价格上涨、定额调整、征地拆迁、贷款利率调整等因素需要调整设计概算的 , 应当向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申请调整概算。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应当进行审查。
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等造成超概算的 , 不予调整设计概算。
由于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设计方案变更等因素造成的设计概算调整 , 实际投资调增幅度超过静态投资估算 10% 的 , 应当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者核准部门调整投资估算后 , 再由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查调整设计概算 ; 实际投资调增幅度不超过静态投资估算 10% 的 , 由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直接审查调整设计概算。
3) 施工图设计阶段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审查、审批、备案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JTG 3830 — 2018)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JTG/ T 3832 — 2018) 、《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JTG/ T 3833 — 2018) 和各省 ( 自治区、直辖市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补充计价依据的规定。施工图预算应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范围内。
4) 招标阶段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标的 , 应当使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18 年版 ), 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工程计量计价事项。设有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 , 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应当根据造价依据并结合市场因素进行编制 , 且不得超出经批准的设计概算或者施工图预算对应部分。
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与设计概算或者施工图预算的对比分析 , 合理控制建设项目造价。
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根据市场及企业经营状况编制 , 且不得低于工程成本。
5) 施工阶段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合同的工程量清单按管理权限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年度工程计划及时编制该项目年度费用预算 , 并根据工程进度及时编制工程造价管理台账 , 对工程投资执行情况与经批准的设计概算或者施工图预算进行对比分析。
计量支付文件应根据合同文件、工程变更、签认的质量检验单和计量工程量等编制。
设计变更应按合同文件 , 部、省 ( 自治区、直辖市 ) 有关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程序 , 由建设单位完成审批程序 , 合理确定变更费用。
价格调整应符合合同约定。
6) 竣 ( 交 ) 工阶段
交工阶段承包人应根据合同文件、计量支付文件和变更文件编制工程结算。
竣工验收前 , 建设单位应当编制竣工决算文件 ( 报告 ) 及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执行情况报告 , 经审定的竣工决算是公路工程的最终造价 , 是确定公路工程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依据。审计部门对竣工决算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调整要求的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对竣工决算报告进行调整。
3. 公路建设工程造价监督
为加强公路建设项目各阶段造价监督管理 , 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 部令〔 2016 〕第 67 号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加强对公路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检查。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 不得妨碍和阻挠监督检查活动。
公路工程造价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1) 相关单位对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路工程造价依据的执行情况。
(2) 各阶段造价文件编制、审查、审批、备案以及对批复意见的落实情况。
(3) 建设单位工程造价管理台账和计量支付制度的建立与执行、造价全过程管理与控制情况。
(4) 设计变更原因及费用变更情况。
(5) 建设单位对项目造价信息的收集、分析及报送情况。
(6) 从事公路工程造价活动的单位和人员的信用情况。
(7) 其他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