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安排,根据《“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发改地区〔2021〕1933号),结合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三区”管控和河(湖)长制、“湖泊革命”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赤水河及乌江流域保护、六大水系干流和九大高原湖泊岸线保护与利用等最新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于2022年7月12日正式印发《云南省“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安排,根据《“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发改地区〔2021〕1933号),结合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三区”管控和河(湖)长制、“湖泊革命”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赤水河及乌江流域保护、六大水系干流和九大高原湖泊岸线保护与利用等最新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于2022年7月12日正式印发《云南省“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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