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报警控制器:1、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3200点;2、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200点;消防联动控制器:1、所控制的各类模块总数不应超过1600点;2、每一联动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100点;【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 10% 的余量】总线短路隔离器:1、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 32 点;2、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火灾报警控制器:
1、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3200点;
2、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200点;
消防联动控制器:
1、所控制的各类模块总数不应超过1600点;
2、每一联动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100点;
【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 10% 的余量】
总线短路隔离器:
1、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 32 点;
2、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消防控制室:
1 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 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 2m。
2 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 3m。
3 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 1m。
4 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 4m 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 1m 的通道。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1、 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只。
2、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 30m。
3、壁挂方式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 1.3m~1.5m。
【通常设置带电话插孔】
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
1、每个报警区域宜设置一台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
2、壁挂方式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 1.3m~1.5m 。
火灾光警报器:
1、应设置在每个楼层的楼梯口、消防电梯前室、建筑内部拐角等处的明显部位,且不宜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具设置在同一面墙上。
2、声音传播半径按25m设计;
3、壁挂方式安装时,底边距地面高度应大于 2.2m
消防应急广播:
1、民用建筑内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
2、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 3W ,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 25m ,走道末端距最近的扬声器距离不应大于 12.5m 。
3、客房设置专用扬声器时,其功率不宜小于 1W 。
4、壁挂扬声器的底边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2m 。
消防专用电话:
1、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控制室应设置。
2、电话分机:
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配变电室、计算机网络机房、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防排烟机房、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企业消防站、消防值班室、总调度室、消防电梯机房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
3、电话插孔: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或消火栓按钮等处,宜设置电话插孔,并宜选择带有电话插孔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4、各避难层应每隔 20m 设置一个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电话插孔。
5、电话插孔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 1.3m~1.5m 。
6、外线电话: 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企业消防站等处,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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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