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造柱是指为了增强建筑物的整体性和稳定性, 多层砖混结构建筑的墙体中还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并与各层圈梁相连接,形成能够抗弯抗剪的空间框架,它是防止房屋倒塌的一种有效措施。构造柱的设置部位在外墙四角、错层部位横墙与外纵墙交接处、较大洞口两侧,大房间内外墙交接处等。此外,房屋的层数不同、地震烈度不同,构造柱的设置要求也不一致。构造柱的最小截面尺寸为 240mm×180mm,竖向钢筋多用4 12 φ ,箍筋间距不大于 250 mm, 随烈度和层数的增加建筑四角的构造柱可适当加大截面和钢筋等级。
构造柱是指为了增强建筑物的整体性和稳定性, 多层砖混结构建筑的墙体中还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并与各层圈梁相连接,形成能够抗弯抗剪的空间框架,它是防止房屋倒塌的一种有效措施。构造柱的设置部位在外墙四角、错层部位横墙与外纵墙交接处、较大洞口两侧,大房间内外墙交接处等。此外,房屋的层数不同、地震烈度不同,构造柱的设置要求也不一致。构造柱的最小截面尺寸为 240mm×180mm,竖向钢筋多用4 12 φ ,箍筋间距不大于 250 mm, 随烈度和层数的增加建筑四角的构造柱可适当加大截面和钢筋等级。
一、构造柱设计规范
构造柱,主要不是承担竖向荷载的,而是抗击剪力,抗震等横向荷载的。
构造柱通常设置在楼梯间的休息平台处,纵横墙交接处,墙的转角处,墙长达到五米的中间部位要设构造柱。为提高砌体结构的承载能力或稳定性而又不增大截面尺寸,墙中的构造柱已不仅仅设置在房屋墙体转角、边缘部位,而按需要设置在墙体的中间部位,圈梁应设置成封闭状。圈梁可以提高建筑物的整体刚度,抵抗不均匀沉降,圈梁的设置要求是宜连续设置在同一水平面上,不能截断,不可避免有门窗洞口堵截时,在门窗洞口上方设置附加圈梁,附加圈梁伸入支座不得小于2倍的高度(为被堵截圈梁的上平到附加圈梁的下平),且不得小于1000mm,过梁设置在门窗洞口的上方,宜与墙同厚,每边伸入支座不小于240mm。
从施工角度讲,构造柱要与圈梁地梁、基础梁一起作用形成整体结构。与砖墙体要在结构工程有水平拉结筋连接。如果构造柱在建筑物、构筑物中间位置,要与分布筋做连接。
构造柱不作为主要受力构件。
二、构造柱设置原则
1)应根据砌体结构体系
砌体类型结构或构件的受力或稳定要求,以及其他功能或构造要求,在墙体中的规定部位设置现浇混凝土构造柱;
2)对于大开间荷载较大或层高较高以及层数大于等于8层的砌体结构房屋宜按下列要求设置构造柱:
(1)墙体的两端;
(2)较大洞口的两侧;
(3)房屋纵横墙交界处;
(4)构造柱的间距,当按组合墙考虑构造柱受力时,或考虑构造柱提高墙体的稳定性时,其间距不宜大于4m,其他情况不宜大于墙高的1.5-2倍及6m,或按有关的规范执行;
(5)构造柱应与圈梁有可靠的连接;
3)下列情况宜设构造柱:
(1)受力或稳定性不足的小墙垛;
(2)跨度较大的梁下墙体的厚度受限制时,于梁下设置;
(3)墙体的高厚比较大如自承重墙或风荷载较大时,可在墙的适当部位设置构造柱,以形成带壁柱的墙体满足高厚比和承载力的要求,此时构造柱的间距不宜大于4M,构造柱沿高度横向支点的距离与此同时与构造柱截面宽度之比不宜大于30,构造柱的配筋应满足水平受力的要求。
构造柱是保证墙体的稳定,和梁有关系。
( 1)为提高多层建筑砌体结构的抗震性能,规范要求应在房屋的砌体内适宜部位设置钢筋混凝土柱并与圈梁连接,共同加强建筑物的稳定性。这种钢筋混凝土柱通常就被称为构造柱。
(2)在多层砌体房屋,底层框架及内框架砖砌体中,它的作用一般为:加强纵墙间的连接,是由于构造柱与其相邻的纵横墙以及牙搓相连接并沿墙高每隔500mm 设置2φ6 拉结筋,钢筋每边伸入墙内大于1000mm。一般施工时先砌砖墙后浇筑混凝土柱,这样能增加横墙的结合,可以提高砌体的抗剪承载能力10 % -30 % ,提高的比例幅度虽然不高但能明显约束墙体开裂,限制出现裂缝。构造柱与圈梁的共同工作,可以把砖砌体分割包围,当砌体开裂时能迫使裂缝在所包围的范围之内,而不至于进一步扩展。砌体虽然出现裂缝,但能限制它的错位,使其维持承载能力并能抵消振动能量而不易较早倒塌。砌体结构作为垂直承载构件,地震时最怕出现四散错落倒地,从而使水平楼板和屋盖坠落,而构造柱则可以阻止或延缓倒塌时间、以减少损失。构造柱与圈梁连接又可以起到类似框架结构的作用,其作用效果非常明显。
在砌体结构中其主要作用一是和圈梁一起作用形成整体性,增强砌体结构的抗震性能,二是减少、控制墙体的裂缝产生,另外还能增强砌体的强度。
在框架结构中其作用是当填充墙长超过2倍层高或开了比较大的洞口,中间没有支撑,纵向刚度就弱了,就要设置构造柱加强,防止墙体开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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