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三次审议,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乡村振兴促进法。这部法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乡村振兴促进法包括10章,共74条。法律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安全住房保障机制。建设农村住房应当避让灾害易发区域,符合抗震、防洪等基本安全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服务,强化新建农村住房规划管控,严格禁止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鼓励农村住房设计体现地域、民族和乡土特色,鼓励农村住房建设采用新型建造技术和绿色建材,引导农民建设功能现代、结构安全、成本经济、绿色环保、与乡村环境相协调的宜居住房。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出台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也为新时代农房建设和管理提供了法律遵循。作为采用新型建造技术和绿色建材的装配式钢结构农房必将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经过三次审议,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乡村振兴促进法。这部法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乡村振兴促进法包括10章,共74条。法律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安全住房保障机制。建设农村住房应当避让灾害易发区域,符合抗震、防洪等基本安全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服务,强化新建农村住房规划管控,严格禁止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鼓励农村住房设计体现地域、民族和乡土特色,鼓励农村住房建设采用新型建造技术和绿色建材,引导农民建设功能现代、结构安全、成本经济、绿色环保、与乡村环境相协调的宜居住房。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出台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也为新时代农房建设和管理提供了法律遵循。作为采用新型建造技术和绿色建材的装配式钢结构农房必将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一、当前我国装配式钢结构农房发展现状
为推动传统建造方式转型升级,提升农房品质和农村生活条件,近几年住建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在农村推广应用,指导一些地区开展以装配式钢结构农房为主的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装配式钢结构农房建设取得较快发展。
1、建设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住建部先后批复了河北、浙江、山东、四川、湖南、江西、河南、青海、陕西九个省份开展装配式 钢结构 住宅建设试点,明确提出了在农村建房中开展绿装配式农建设试点,如河南省提出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试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住房建设试点等工程率先推广装配式 钢结构 住宅。到2022年积极开展装配式农房试点,探索建设轻钢结构农房示范村1—2个。江西到2020年底,开工建设20个以上装配式 钢结构 住宅示范工程,建设轻钢结构农房示范村不少于5个。浙江省选取杭州、宁波、绍兴作为试点地区杭州市临安区、绍兴市柯桥区作为农村装配式 钢结构 住宅试点地区,探索建设轻钢结构农房示范村1—2个。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鼓励农村危房改造、山区迁建安置农房等采用钢结构,引导广大农村居民自建住房采用轻型钢框架结构、低层冷弯薄壁钢结构等钢结构体系建设。据统计,截止2020年底全国已累计建成装配式钢结构农房突破10万户。
2、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逐步完善
近年来,国家层面相继出台了《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JGJ 209)、《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JGJ 227)、《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2-2016),《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建筑技术标准》(JGJ/T469-2019)。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装配式绿色农房建设,解决各地在宜居型绿色农房建设过程中对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的迫切需求的问题,2020年住建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组织开展了宜居型绿色农房建设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征集评审工作。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以及对近年来优秀科技成果筛选,编制完成了《宜居型绿色农房建设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目录(第一批)》,共包括37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入选。 住建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牵头制定的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装配式绿色农房技术规程》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该标准为国内装配式绿色农房首个技术规程,适用于装配式绿色农房的选材、设计、生产、制造、运输、安装、质量验收与使用维护。 安 徽省制定发布了《冷弯薄壁型钢-轻聚合物复合墙体建筑技术规程》、合肥市也出台了《合肥市装配式建筑应用技术系列手册》(绿色轻钢农房建设篇),为装配式钢结构农房的设计、施工、验收提供了依据。
3、探索出了一些较为明晰的推广路径和成功经验
近年来,各地在推广应用装配式钢结构农房建设工作中做了大量有益探索,积累了较为明晰的推广路径和成熟经验。如浙江省对试点地区引入贷款机制,明确每户可贷款50%、最大额度不超过30万,有效解决部分农户建房资金不足问题。浙江省已将临安装配式钢结构农房建设列入2020年全省建筑工程试点项目,临安区制定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装配式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鼓励农民应用构装配式 钢结 建造方式,并在农房建设审批上予以优先。安徽省合肥市出台《2020年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明确提出各县区试点任务:全市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示范区及农村住房连片改造等建设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达到2000户以上, 各县(市)区原则上应有一处200户以上的装配式农房集中示范村庄。 合肥市长丰县在工作实践中探索出了“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装配式钢结构农房建设路径 , 规范了农房建设从“建房资金、施工图纸、施工过程、竣工验收、档案资料”全方位管理,确保了宜居型装配式农房建设质量安全。
4、市场主体作用得到较大程度发挥
近年来,各地区充分调动装配式建筑企业市场主体作用,部分行业龙头企业加快转型步伐,积极投身农房建设市场,为装配式钢结构农房建设创造了条件。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像蓝城、碧桂园、远洋等诸多房地产企业,金隅、北京建工、北新房屋、合肥国瑞、冀东房屋、藏建科技等装配式房屋生产施工企业开始进军农村住房市场,上述企业在装配式农房建设中积累一定建设管理经验,取得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5、农民群众对装配式钢结构农房认知接受度有较大提升
装配式钢结构农房以节能环保绿色建材取代低劣建材,在施工环节以高效装配化、集成化、标准化作业取代传统作业,质量安全更有保障,可满足8—9度地震烈度设防要求,能抵御12级台风,安全性能大幅提高。可安装预制自保温墙体、楼面、屋面,能够实现良好的节能保温和通风采光功能,便于配置厨卫水暖等生活设施,大大提升农房宜居性。随着试点示范工作的推进,农民群众对装配式钢结构农房的认知度和满意度得到较大提升。如安徽省长丰县部分村民在安置房建设中,主动要求建装配式钢结构农房,装配式钢结构农房设计科学、施工快捷、质量好、装饰装修一体化、绿色环保、舒适性和安全性高,使用寿命长、等优点越来越得到农民群众的认可和欢迎。
二、装配式钢结构农房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2019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到2022年多数市(市、区、旗)建成示范农房;到2035年,农房建设普遍有管理,农民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普遍改善,农民基本住上适应新的生活方式的宜居型农房。2020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大力推广钢结构公建,积极稳妥推进钢结构住宅和农房建设。此次《乡村振兴促进法》再次明确提出,鼓励农村住房建设采用新型建造技术和绿色建材,引导农民建设功能现代、结构安全、成本经济、绿色环保、与乡村环境相协调的宜居住房。因此装配式钢结构农房建设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据有关专家测算,全国农村每年新建或改建农房近700万户,农房建设投资高达2万亿,若按当前我国装配式钢结构农房年建设10万户,2025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30%以上测算,装配式钢结构农房年建设规模将达到200万户以上,短短五年,将有二十倍的增长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