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 市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 市委关于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工作部署 积极规范全市煤矸石资源利用市场 推动煤矸石产业 健康有序发展 引导培育高效的煤矸石利用项目落地 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 促进煤矸石资源价值化 ▼
今年以来
市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
市委关于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工作部署
积极规范全市煤矸石资源利用市场
推动煤矸石产业
健康有序发展
引导培育高效的煤矸石利用项目落地
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
促进煤矸石资源价值化
“为了加快推进煤矸石资源综合利用改革工作,我们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煤矸石资源综合利用改革领导小组,加强对煤矸石综合利用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理顺职能管理部门的职责,明确任务分工。还成立了工作专班,落实部门议事协调机制,及时研究协调煤矸石综合利用的有关问题,推进工作切实落实。”
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成立后,由市发改局牵头组织多个市直单位进行了深入调研,先后开展了10余次实地勘察,多次进行意见征集、数据核实,并积极开展集体座谈,形成了煤矸石前期调查报告。及时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对我市煤矸石的赋存和分布情况进行了摸查。 初步筛选出现阶段可开发利用的煤矸石堆点有141个,约10168万吨 ,并对堆点的权属、开发及利用现状等情况进行逐一核查。
积极推动市政府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矸石资源综合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 ,并出台相关配套子方案,对煤矸石资源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煤矸石资源价值化。为明确煤矸石资源产业化利用方向,加强对煤矸石资源的规划统筹,科学布局煤矸石资源利用项目,该局还编制了《韶关市煤矸石综合利用产业发展规划》。
及时督促各县(市、区)落实主体责任,针对我市存在非法采挖、偷挖盗采、堆外取用煤矸石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现象,全面开展煤矸石利用企业清理和整顿。
■ 对存在取用手续不齐全、不符合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有严重影响、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盗采偷采煤炭资源、转卖倒卖本地煤矸石资源等问题的企业应进行关停;
■ 梳理核查外购煤矸石企业相关审批文件,对存在手续不全、达不到煤矸石综合利用准入门槛、能耗不达标、违规买卖煤矸石等问题的煤矸石利用企业进行清退;
■ 对前期与相关企业签订的煤矸石取用协议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进行重新审核,及时依法终止不合法、不合规的协议,并协调煤矸石取用企业重新签订取用协议,明确高价值化的要求。
■ 根据煤矸石资源综合利用情况, 原则上只保留审批手续完善、技术水平较好、综合效益较高、污染物排放达标、诚实守信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规上煤矸石综合利用企业 。
与此同时,积极开展市级联合执法,加强监督检查。由市自然资源局将煤矸石纳入(参照)矿产资源加强管理,并牵头会同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对全市煤矸石取用点开展联合执法惩处,重点查处非法采挖、偷挖盗采、堆外取用煤矸石等违法违规行为,并移交属地政府依法从快处理,及时整治到位。
此外,落实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加快推进煤矸石存量调查收储和出让。积极督促相关县(市、区)政府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将煤矸石资源作为试点内容之一,核实辖区内的煤矸石资源存量并进行收储,按照《实施意见》统一要求制定出让方案报市批准后,着力整合收储辖区内煤矸石资源,通过市场化方式公开出让,实现煤矸石资源资产价值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