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工信部联节〔2022〕72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就《行动计划》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行动计划》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制定的?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工信部联节〔2022〕72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就《行动计划》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强调“从观念、意识、措施等各方面都要把节水放在优先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和城镇节水降损”。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节约优先,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在生产领域,推进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循环利用”。这对工业水效提升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工业是我国最重要的用水部门之一,2021年工业用水量1049.6亿立方米,占全国用水总量的17.7%。“十三五”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工业用水效率明显提升,全国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从2015年的58.3立方米下降至2021年的28.2立方米,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从89%提高至92.9%。但工业领域节水提效仍面临产业结构布局与水资源条件不匹配、部分行业水重复利用率不高、非常规水利用不足、关键技术与装备存在短板等问题。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亟需制定一个深入推进工业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的政策文件。《行动计划》的出台,对指导企业减少新水取用量和废水排放量,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有效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减少水污染和保障水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组织实地调研和专题研究。 赴河北、内蒙古、宁夏等地开展工业水效提升调研,分析研判发展现状及趋势,找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同时,做好与《“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等重点任务的衔接。
二是开展深入研讨和起草文稿。 在前期调查研究基础上,起草形成《行动计划(初稿)》。组织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高校、重点用水企业等单位,开展多场线上、线下座谈交流和研讨,形成《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
三是征求各方意见和沟通协调。 考虑到推进工业水效提升涉及诸多领域、多个方面,就《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多次征求相关部委、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相关企业等意见。
四是做好审查评估。 按照政策文件审查有关要求,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和WTO合规性评估以及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最终发布的《行动计划》是充分汇集各方意见并达成共识的结果。
《行动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实现工业水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为目标,以主要用水行业和缺水地区为重点,以节水标杆创建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为抓手,以节水服务产业培育和改造升级为动力,优化工业用水结构和管理方式,加快形成高效化、绿色化、数字化节水型生产方式,全面提升工业用水效率和效益,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国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重点用水行业水效进一步提升,钢铁行业吨钢取水量、造纸行业主要产品单位取水量下降10%,石化化工行业主要产品单位取水量下降5%,纺织、食品、有色金属行业主要产品单位取水量下降15%。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力争全国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4%左右。工业节水政策机制更加健全,企业节水意识普遍增强,节水型生产方式基本建立,初步形成工业用水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格局。
四、《行动计划》对工业水效提升提出了哪些方面的要求?
一是强化创新应用,加快节水技术推广。 支持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高校等开展工业节水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创新性研究,探索建立产业化创新战略联盟,支持相关单位创建节水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转化。制定工业节水装备行业规范条件,发布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制定技术推广方案和供需对接指南,遴选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节水技术装备。
二是强化改造升级,提升重点行业水效。 鼓励工业企业、园区、集聚区开展生产工艺和设备节水评估,实施工业水效提升改造,推进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升级改造行动,引导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优先支持水效提升改造项目。聚焦重点用水行业,支持企业开展节水降碳技术改造,鼓励有条件的中央企业及园区实施数字化降碳改造,探索建立上下游企业节水降碳合作新模式,推动节水降碳协同改造。
三是强化开源节流,优化工业用水结构。 聚焦钢铁、石化化工、纺织、造纸、食品、有色金属等行业,创建一批废水循环利用示范企业、园区,重点围绕京津冀、黄河流域等缺水地区及长江经济带等水环境敏感区域,创建一批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创新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应用场景,推进工业废水循环利用。鼓励沿海企业、园区加大海水直接利用以及海水淡化技术应用力度,鼓励有条件的矿区及周边工业企业、园区建设一批矿井水分级处理、分质利用工程,鼓励企业、园区建立完善雨水集蓄利用、雨污分流等设施,加强管网建设,扩大工业利用海水、矿井水、雨水规模。
四是强化对标达标,完善节水标准体系。 推动各地区创建节水型企业、园区,遴选节水标杆企业、园区,申报国家水效领跑者企业、园区,建立三级水效示范引领体系,加强工业水效示范引领。编制工业节水标准制修订计划,加快制修订工业水效提升相关标准,加强节水行业的标准采信,鼓励参与节水领域国际标准化活动,完善工业节水标准体系。
五是强化以水定产,推动产业适水发展。 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严控新增产能,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加快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高低水耗高产出产业比重,持续优化用水产业结构。在京津冀及黄河流域等地区加快废水循环利用及海水、再生水、苦咸水等非常规水利用,在长江经济带等地区,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化工园区整治提升,推动沿江企业加大废水循环利用力度,因地制宜提升区域工业水效。
六是强化数字赋能,提升管理服务能力。 推动企业、园区健全水效管理制度,加强用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推动高用水企业、园区对已有数字化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开展智能化管控、管网漏损监测等系统建设,探索建立“工业互联网+水效管理”典型应用场景,提高数字化水效管理水平。推动新型、智能节水计量器具研发、生产和应用,遴选水效提升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打造水效提升服务领域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搭建“水效提升第三方服务库”,提升智慧化节水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发挥节约用水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行动计划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定期开展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推动计划落实。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明确各级工业节水管理队伍工作职责,探索建立企业节水负责人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院士、专家行活动,鼓励行业协会、第三方培训机构开展节水政策标准、技术、职业技能等相关培训。
三是强化政策支撑,完善激励机制。 落实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以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等优惠政策。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的节水金融产品和融资服务。
四是深化宣传交流,推动国际合作。 宣传节水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强化企业节水意识。鼓励节水技术装备服务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节水技术咨询、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