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取消庄某钢等5人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复函》,取消5人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收回职称证书,且3年内不得申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庄某钢等5人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复函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取消庄某钢等5人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请示》(金市建〔2021〕58号)收悉,庄某钢、宋某娴、庄某强、庄某伟
不久前,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取消庄某钢等5人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复函》,取消5人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收回职称证书,且3年内不得申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庄某钢等5人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复函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取消庄某钢等5人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请示》(金市建〔2021〕58号)收悉,庄某钢、宋某娴、庄某强、庄某伟 4人在申报高级工程师评审中存在虚报工作业绩问题 ,黄某谨 在申报高级工程师评审中存在虚报年度考核结果问题 。根据《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 决定取消庄某钢、宋某娴、庄某强、庄某伟、黄某谨的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收回其职称证书,并从个人申报次年起3年内不得参加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