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平行承发包模式及其相应的监理委托模式 1) 平行承发包模式 所谓平行承发包,是指业主将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以及材料设备采购的任务经过分解分别发包给若干个设计、施工和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并分别与各方签订合同。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之间是平行关系,如图1-10所示。
1. 平行承发包模式及其相应的监理委托模式
1) 平行承发包模式
所谓平行承发包,是指业主将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以及材料设备采购的任务经过分解分别发包给若干个设计、施工和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并分别与各方签订合同。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之间是平行关系,如图1-10所示。
2) 平行承发包模式条件下的监理委托模式
在平行承发包模式条件下,业主可以委托一家或多家监理企业为其提供监理服务,如图1-11所示。当业主委托一家监理企业时,就要求该监理单位有较强的综合业务能力,即能够胜任设计监理工作也能胜任施工监理工作;而委托多家监理企业时,可以选择相应监理企业的业务强项委托其提供相应监理服务。
2. 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及其相应的监理委托模式
1) 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
所谓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是指业主将全部设计任务发包给一个设计总包单位,把施工任务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作为总包单位,总包单位可以再将其部分任务分包给其他承包单位,如图1-12所示。
2) 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条件下的监理委托模式
对于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业主可以委托一家监理单位提供实施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也可以将设计和施工分别委托监理单位,如图1-13所示。
3. 项目总承包模式及其相应的监理委托模式
1) 项目总承包模式
所谓项目总承包模式也称交钥匙工程,是指业主将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等工作全部发包给一家承包单位,由其进行实质性设计、施工和采购工作,最后向业主交出一个已经达到动用条件的工程,如图1-14所示。
2) 项目总承包模式条件下的监理委托模式
在项目总承包模式条件下,由于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签订的是总承包合同,业主应委托一家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如图1-15所示。在这种模式条件下,监理工作时间跨度大,监理人员应具备较全面的知识,重点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4. 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及其相应的监理委托模式
1) 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
所谓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是指业主将工程建设任务发包给专门从事项目组织管理的单位,再由它分包给若干设计、施工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并在实施中进行项目管理,如图1-16所示。
2) 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下的监理委托模式
在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下,业主应委托一家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这样可以明确管理责任,便于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总承包管理合同和项目总承包管理单位进行分包等活动的监理。此种监理委托模式如图1-15所示。
5. 各种管理模式具有的优缺点
为了有效地开展监理工作,保证建设工程项目总目标的顺利实现,一般应根据不同的承发包方式来确定不同的监理委托模式。上述各种项目管理模式,均有各自的特点,如下表1-1所示。至于选择哪种模式应根据工程特点、项目管理的难易程度、监理单位自身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