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污水站正常运行 , 自己又不懂如何操作 , 你会希望操作工失踪吗 ? 毫无疑问肯定不会有人这么想的。 但在我们今天讲述的这起案件中, 金属表面处理厂老板宁愿污水站操作工在这个世界上蒸发消失 ,
假如污水站正常运行 , 自己又不懂如何操作 , 你会希望操作工失踪吗 ?
毫无疑问肯定不会有人这么想的。
但在我们今天讲述的这起案件中, 金属表面处理厂老板宁愿污水站操作工在这个世界上蒸发消失 , 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
污水站操作工凭空失踪, 几经寻找未见踪影,是违法案件还是另有蹊跷? 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同台州市环保执法队,揭开真相。
在2022年2月23日的这天下午,浙江省台州市环境局的执法人员在本该调查取证的时间却同违法企业老板一起焦急地拿着手机拨电话,而他们这么做的目的只有一个: 找到污水站失踪的操作工 。
执法人员:
“这个pH分析仪是谁从标排口拔出来,放在外面塑料瓢清水里的?”
工厂老板:
“我啥也不懂,不是我拔的,是前两天临时招了一个污水站操作工弄的。”
执法人员:
“你打个电话给操作工,让他过来现场一下。”
老板支支吾吾了半天:
“我其实没有他的号码,刚才拨打的是酸洗工的电话号码。”
执法人员:
“新招的员工你自己怎么会没有号码?你从哪里招的人?他现在在哪里?”
执法人员通过自动监控数据平台大数据分析研判,发现温岭市某金属表面处理厂废水自动监控pH值近期出现大幅异常波动,初步认定该厂存在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的嫌疑。
随后,市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组织人员专家赶赴现场开展突击检查。据执法组回应,当时抵达现场后他们迅速拟定行动方案,通过无人机传回画面,执法组分两队, 一队从正门进入正常检查,另一队从靠近污水站的后门直插排放口。
后现场检查发现, 废水排放口pH自动分析仪被人为拔出放在边上装满清水的塑料瓢内,废水处理设施末端沉淀池内有一根自来水管对废水进行稀释,加药桶均未在加药。 经现场监测,末端沉淀池、标排口处pH值分别为1.7、4.3(均超标),而塑料瓢内清水的自动监控pH值为6.9(达标),该行为涉嫌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
在调查过程中, 企业老板把pH分析仪拔出标排口的违法行为,嫁祸给一名虚构的新入职污水站操作工,拒不承认自己所为,企图逃避责任。
在执法人员通过查看厂内视频监控、询问企业相关人员,严密固定证据链,并严肃指出法律后果之后,在强大的心理攻势和铁一般的事实面前,最终企业老板承认了自己不当违法行为。
“2月16日开始恢复生产后,污水站员工过年回家未到岗,我和其他员工不懂废水站操作,担心废水处理不达标数据上传到环保监控平台,就动了歪心思,自2月19日开始擅自将pH分析仪拔出标排口插入清水中以达到“达标”的目的。”
一出事就把基层员工推向前躺枪,是许多违法企业的常规操作。就拿下文提到的典型案例来说, 环境违法企业 的 做法 都是十分熟练的“三板斧”—— 否认 、沉默、归责员工。
近年来,随着物联网技术发展起来的除了环境监测系统,还有自动监测造假的手段。 违法企业一边与机器不断斗智斗勇 , 一边还要为执法人员量身打造“悬案剧本” 。
2021年4月12日,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韶关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
据查,该公司擅自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自动监测设备进样方式由“水样管进样”改为“标样管进样”,并将稀释配制后的4种废水污染物浓度达标水样分别盛装在塑料瓶中,使自动监测设备通过标样管采集塑料瓶中水样进行分析监测,涉嫌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仁化县环境监测站当日对该公司的外排废水进行取样监测,结果显示氨氮浓度为63.3mg/L,超过排放限值6.9倍。
经调查证实,该公司污水处理技术负责人戴某实施了以废水稀释配制水样替代实际外排废水,篡改自动监测数据的行为。仁化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2日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戴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2021年6月1日,湖北省环境执法监督局经现场核查,襄阳博拉经纬纤维有限公司涉嫌利用自动监测设备内嵌软件,伪造生成虚假监测数据上传至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当日即对该公司化学需氧量自动监测设备予以扣押,并送至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功能鉴定和数据分析。湖北软件评测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认为,送检设备中的内嵌式软件具备人工模拟产生虚假自动监测数据的功能,并且检材中存储有5523条化学需氧量浓度仪器测量显示值与理论计算值严重不符的自动监测数据,占总数据量的90.4%,存在伪造自动监测数据行为。第三方监测单位对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总排口废水的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浓度超过排放限值0.56倍。
经调查证实,该公司污水处理站负责人况某、工艺主管黄某违规使用高级管理员账户登录化学需氧量自动监测设备隐藏的内嵌软件系统,通过设定相关参数,使设备随机生成达标数据上传监控平台,致使该公司化学需氧量自动监测数据失真。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对其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行为处罚款50万元,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检察机关已批捕1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1年8月30日,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发现福建康之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数据稳定保持在120mg/L左右。8月31日,省环境监察总队组织漳州市芗城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开展测管联动,发现该公司化学需氧量自动监测设备进样管线插入装有不明液体的矿泉水瓶内,设备上数据显示为105.8mg/L。经检测,矿泉水瓶内不明液体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32mg/L,实际外排废水的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270mg/L,超过其所执行的排放限值1.54倍。
漳州市芗城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其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处罚款16.3643万元,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该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当地同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并抄告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部门的督促指导下,该公司采用经专家认定的修复方式,对污染流域进行增殖放流,共投放鲢鱼、鳙鱼等滤食性鱼类4万余尾。
2021年5月,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执法人员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网络巡查发现,温州市必成印染有限公司外排废水氨氮自动监测数据(分钟值)多次出现不正常的0值,但化学需氧量与瞬时流量却显示正常。
通过视频监控录像发现,每次氨氮数据异常时段均有人员进入自动监测站房,对氨氮自动监测设备进行开关电源的重启操作,致使数据置零。6月2日,由温州市、平阳县两级生态环境、公安执法骨干组成的联合专案组对该公司开展突击检查。
经调查证实,该公司污水处理操作工邱某和吴某为避免出水超标被公司处分,在自动监测设备氨氮数据超标时,多次违规进入站房,通过开关电源重启自动监测设备,使数据变为0值,以达到监测数据虚假达标的目的。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名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
看完这些案例, 小编除了惊叹造假者的“神通” , 也深深感受到了底层环保从业者的“无奈” 。
关于监测造假的这件事,底层员工大多扮演的是听命服从的执行者角色。 主管 领导负责拍板,出主意的负责动嘴, 而底层员工很多时候 只能昧着良心执行决定 ,事情成了,功劳未必是你的,事情不成,锅肯定是你的。
这就是底层环保员工的尴尬处境 ,一来 无法评估违法后果的严重性 ,二来不敢开罪领导 高层 。
但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始终是环保人的底线,作为最终执行者,存在违法实质就必须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只是对于监测造假, 我们不应过于加强个人责任,而忽略企业管理上的不当责任。
否则 一出事只要抛出一个“临时工”就可以全身而退,自然就会形成某种路径依赖 ,让人乐于“甩锅”、让企业乐于“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