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命令可以将直线、圆、椭圆弧和样条曲线等独立的图线合并为一个对象。 执行方式 命令行:JOIN 菜单栏:修改→合并 工具栏:合并命令图标 “合并命令操作命令位置”界面 执行以上命令后,命令行会显示以下信息: 选项说明 选择对象或一次性合并的多个对象:选择直线、多线段、圆弧、椭圆弧或样条曲线。 合并多个对象,而无需指定源对象。规则和生成的对象类型如下所示:
合并命令可以将直线、圆、椭圆弧和样条曲线等独立的图线合并为一个对象。
执行方式
命令行:JOIN
菜单栏:修改→合并
工具栏:合并命令图标
“合并命令操作命令位置”界面
执行以上命令后,命令行会显示以下信息:
选项说明
选择对象或一次性合并的多个对象:选择直线、多线段、圆弧、椭圆弧或样条曲线。
合并多个对象,而无需指定源对象。规则和生成的对象类型如下所示:
(1)合并共线可产生直线对象。直线的端点之间可以有间隙
(2)合并具有相同圆心和半径的共面圆弧可产生圆弧或圆对象。圆弧的端点之间可以有间隙。以逆时针方向进行加长。如果合并的圆弧形成完整的圆,会产生圆对象。
(3)将样条曲线、椭圆圆弧或螺旋合并在一起或合并到其他对象可产生样条曲线对象。这些对象可以不共面。
(4)合并共面直线、圆弧、多段线或三维多段线可产生多段线对象。
(5)合并不是弯曲对象的非共面对象可产生三维多段线。
合并对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