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又双叒叕来啦!目前小编介绍过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已经遍布全国各省啦。今天版图扩充到吉林省,下面跟小编一起了解下吉林农村污水处理标准有哪些地方特色。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有关标准分级规定: 1、 项目规模≥500 m3/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按GB 18918的规定执行。 2、 规模<500 m3/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和三级标准,分级标准适用范围见表1。
科普又双叒叕来啦!目前小编介绍过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已经遍布全国各省啦。今天版图扩充到吉林省,下面跟小编一起了解下吉林农村污水处理标准有哪些地方特色。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有关标准分级规定:
1、 项目规模≥500 m3/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按GB 18918的规定执行。
2、 规模<500 m3/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和三级标准,分级标准适用范围见表1。
3、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其他农村污水处理相关规定
1、 规划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村庄应将生活污水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执行GB/T31962的规定。
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宜回收利用,优先选择氮磷资源化与尾水利用技术、手段或途径。尾水利用于农田灌溉的应满足GB 5084规定,用于渔业的应满足GB 11607规定,用于景观环境的应满足GB/T 18921规定。
3、自然村(或行政村)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应将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累加,按累加的处理规模执行相应标准。
新标准的出台无疑会让吉林农村污水处理工作更加精细化规范化实施,随着各省政策的颁布,全国农村人居环境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