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市政总院”)受上海市闵行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委托,编制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华宁路西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该地块总面积约95050 m2,根据《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沪府发〔2016〕111号)中相关规定,应在土地储备、出让、收回、续期、划拨前组织完成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目前属于土地出让阶段,根据地块历史资料及前期该地块调查单位的备案报告,该地块历史用地情况主要为北半部区域主要以农业用地为主,部分历史时段(约自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市政总院”)受上海市闵行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委托,编制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华宁路西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该地块总面积约95050 m2,根据《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沪府发〔2016〕111号)中相关规定,应在土地储备、出让、收回、续期、划拨前组织完成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目前属于土地出让阶段,根据地块历史资料及前期该地块调查单位的备案报告,该地块历史用地情况主要为北半部区域主要以农业用地为主,部分历史时段(约自2007年至2013年)作为小作坊、仓库等工业用途,南半部区域主要以农业与住宅用地为主。地块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根据前期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结果,地块内部分区域土壤中重金属砷和有机物苯并(a)芘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推测MW19和MW19a土壤样品中的砷值超标是由于目前该区域被用作临时堆场所造成,BH7土壤样品中的苯并(a)芘超标是由于既往工业活动所造成。且针对未来地块内暴露人群的健康风险超过了可接受水平,需要开展修复工作。超风险点位情况如下表所示。
超标因子 |
超标点位 |
采样深度 |
检出值 |
评价标准 |
超标倍数 |
备注 |
砷 |
MW19 |
2.8~3.0 m |
24.9mg/kg |
20 mg/kg |
0.25 |
初查点位 |
MW19a |
2.8~3.0 m |
27mg/kg |
0.35 |
详查点位 |
||
苯并(a)芘 |
BH7 |
0~0.2 m |
2.2 mg/kg |
0.55 mg/kg |
3 |
初查点位 |
2020年4月2日,上海市政总院对地块进行了踏勘,地块四周均筑有围墙,地块内植被长得较茂盛,中北侧区域种植农作物等植物,地块西南部区域为建筑公司临时用板房、临时材料堆放点,其余与前期调查期间状况无明显变化。
该地块目标污染物为砷和苯并(a)芘,经估算污染土壤总面积约595 m2,污染深度分别为2.5~3.5 m、0~1.0 m,理论修复土方量约655 m3。详见下表:
超标点位 |
介质 |
目标 污染物 |
修复目标值 |
修复面积 |
修复 深度 |
修复 土方量 |
BH7 |
土壤 |
苯并(a)芘 |
0.55 mg/kg |
430 m2 |
0~1.0 m |
430 m3 |
MW19a |
砷 |
20 mg/kg |
55 m2 |
2.5~3.5 m |
75 m3 |
|
MW19 |
110 m2 |
150 m3 |
||||
合计 |
595 m2 |
/ |
655 m3 |
上海市政总院通过修复技术筛选及可行性评估,针对该地块的土壤污染,制定了重金属砷污染土壤异位淋洗+有机物苯并(a)芘污染土壤异位化学氧化的修复方案。
本修复方案推荐磷酸氢二钾淋洗液浓度为0.3mol/L,淋洗时间2小时,即可满足本场地砷污染土壤的修复。氧化剂推荐采用过硫酸钠,投加比例为1%(药剂质量/土壤质量);激活剂推荐采用硫酸亚铁,投加比例为1%(硫酸亚铁质量/氧化剂质量)。
上述技术适用于本地块污染情况,在国内外有广泛应用成功案例,技术成熟度高,可操作性高,修复目标达成度较高。且本地块内目标污染物含量较低,污染深度和方量较小,本技术方案具有较高的可行性。
根据类似项目经验和小试实验结果,该地块污染土壤经过修复后,目标污染物的含量可降低至修复目标值以下,修复工程可达到预期修复目标。
建议在本地块进行修复过程中,参考本方案的二次污染控制措施、健康、安全管理计划以及应急管理计划对修复工程进行管理。同时注意安全文明施工,做好人员防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