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法人应在开工报告批准后60个工作日内,制订法人验收工作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当工程建设计划进行调整时,法人验收工作计划也应相应地进行调整并重新备案。 法人验收工作计划内容要求有: ①工程概况; ②工程项目划分; ③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
①工程概况;
②工程项目划分;
③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
④法人验收工作计划。
××工程法人验收工作方案和计划
一、工程概况
1、工程位置及任务
2、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包括工程等级、标准、主要规模、效益、结构形式、主要工程量的设计值及合同投资。
3、工程建设有关单位
包括验收监督管理单位、验收主持单位、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质量监督机构以及监理、设计、施工、主要设备供应(制造)、运行管理、质量检测、安全评估等单位。
二、工程项目划分
质量监督机构批准的该工程项目划分的主要内容。
三、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
项目法人已批复的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重点说明该工程项目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水电站(泵站)中间机组启动、合同工程完工、阶段工程、专项工程等计划开、完工日期。
四、工程验收工作方案及计划
1、施工合同验收
该工程的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等。包括各项验收的主持单位和参加单位、验收内容、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程序、验收主要工作、主要成果性文件等。
2、阶段验收
阶段验收是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当工程建设达到一定关键阶段时的验收,组织阶段验收是由水利工程的特殊性所决定的。阶段验收包括枢纽工程导(截)流验收、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水电站(泵站)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增加的其他验收。包括验收主持单位、参加验收单位、验收内容、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程序、质量抽检工作、安全评估、验收主要工作、主要成果性文件等。
3、专项验收
本工程需要进行的各项专项验收。包括各项专项验收主持单位、验收参加单位、验收内容、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程序、质量抽检工作、验收主要工作、主要成果性文件等。
五、附件
(一)项目划分文件
(二)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