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有关安排,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于 9月11日、12日举行 ,考试形式为纸笔考试。 考试报名即将开始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有关安排,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于 9月11日、12日举行 ,考试形式为纸笔考试。 考试报名即将开始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已于 2018年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附于文尾)。
三、考试时间
考 试 时 间 |
9月11日 |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9月12日 |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
四、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五、报名事宜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有关事宜请查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栏目。
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平台按所在地区报名。报名具体日期、考试收费标准、准考证获取方式等相关事项及报名程序、具体要求,请见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有关通告。
六、考试规则
(一)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
1.凭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身份信息须与报名时所填报的一致。
2.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
3.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考试开始后2个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4.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
(二)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对应试人员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
2.查验应试人员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3.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
4.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
5.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
6.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应试人员应当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考试防疫工作,服从有关防疫规定。
七、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预计于2021年12月底前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7月2日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2018年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组织编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组织审定
目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制说明
大纲编码说明
考试说明
以下大纲可在原文链接里或者点击“阅读原文” 下载 :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811/t20181105_238245.html
《建设工程经济》科目考试大纲 (请点击下载)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考试大纲 (请点击下载)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大纲 (请点击下载)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科目考试大纲 (请点击下载)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科目考试大纲 (请点击下载)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铁路工程)科目考试大纲 (请点击下载)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民航机场工程)科目考试大纲 (请点击下载)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港口与航道工程)科目考试大纲 (请点击下载)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工程)科目考试大纲 (请点击下载)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业工程)科目考试大纲 (请点击下载)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科目考试大纲 (请点击下载)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科目考试大纲 (请点击下载)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通信与广电工程)科目考试大纲 (请点击下载)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编 制 说 明
按照原人事部和建设部印发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和《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的规定,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于2017年4月起对2014年发布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重新修订,并于2018年2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通过。
执业资格考试是对执业人员实际工作能力的一种考核,是人才选拔的过程,也是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提高的过程。考试大纲是考试命题的指导性文件,是建设工程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复习备考的依据。此次考试大纲的修订遵循“以素质测试为基础、以工程实践内容为主导”的指导思想,坚持“与工程实践相结合,与考试命题工作相结合,与考生反馈意见相结合”的修订原则,力求在素质测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考生实践能力的考核,切实选拔出具有较好理论水平和施工现场实际管理能力的人才。
考试大纲分“综合大纲”和“专业大纲”两部分。综合考试涉及的主要内容是建造师在建设工程各专业实际工作中需要掌握的通用知识,它在工程总承包及施工管理各个专业工程实践中具有一定普遍性。综合大纲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3个科目。
专业考试涉及的主要内容是建造师在专业建设工程实际工作中需要掌握的专业知识,它在工程总承包及施工管理各个专业中的运用较为单一、有较强的专业性。专业科目大纲《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共分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10个专业。
本大纲中难免有不完善之处,请批评指正。
大 纲 编 码 说 明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对专业、级别以及章、节、目、条用编码的形式表示,编码长度为8位。具体说明如下:
● 第一位为级别代码,用“1”或“2”表示,“1”表示一级,“2”表示二级。
● 第二位为专业代码,用字母表示,分别为:
建筑工程………… A 公路工程………… B
铁路工程………… C 民航机场工程…… D
港口与航道工程… E 水利水电工程…… F
矿业工程………… G 机电工程………… H
市政公用工程…… K 通信与广电工程… L
综合科目………… Z
● 第三、四位为章代码,用“10、20、30、41、42、43”表示,分别为:
“10”——《建设工程经济》;
“2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3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41”——××工程技术;
“42”——××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43”——××工程项目施工相关法规与标准。
● 第五位为节代码,用“0~9”表示。
● 第六、七位为目代码,用“00~99”表示。
● 第八位为条代码,用“0~9”表示。
考 试 说 明
为了帮助广大应考人员了解和熟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要求,现对考试的具体问题说明如下:
一、 考试目的
建造师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的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专业人才。建造师既要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也要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为了检验工程总承包及施工管理岗位人员的知识结构及能力是否达到以上要求,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考试。
二、 考试性质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属于国家设定的准入性考试。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可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也可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三、 考试内容及试题类型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该科目分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10个专业。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分为4个半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分值、题型如下:
建设工程经济,考试时间2个小时,满分100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考试时间3个小时,满分130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时间3个小时,满分130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时间4个小时,满分160分。
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实务操作题等。
四、 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4个科目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 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六、 考试办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第三季度。
考试时间分为4个半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建设工程经济》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4小时。
考试成绩实行周期为2年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应试科目,方能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免试2个科目的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