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低压配电室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叶无穷
叶无穷 Lv.2
2020年08月26日 14: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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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低压配电室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一、变配电室安全操作制度 1、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管的电气设备规格、型号、工作性能和用途。操作时精神要集中,态度要认真,必须由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者必须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脚踩绝缘胶垫。 2、操作时必须做好如下检查: a、供电操作前的检查:


高低压配电室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一、变配电室安全操作制度

1、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管的电气设备规格、型号、工作性能和用途。操作时精神要集中,态度要认真,必须由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者必须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脚踩绝缘胶垫。

2、操作时必须做好如下检查:


a、供电操作前的检查:

(1)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

(2)检查设备上有无遗漏工具材料等物品;

(3)检查开关设备是否处于断开位置


b、供电操作后的检查:

(1)检查所用的开关是否接触良好,位置指示是否正确;

(2)检查各仪表信号是否指示正常;

(3)检查运行的设备是否有异常现象;


3、电容补偿器进行停电检修必须首先断开电源,电容器放电并进行验电,证明确无电压后,立即挂好短路接地线,悬挂标示牌等安全措施,严禁在没有断开电源的情况下进行一切工作(断开电源必须要有明显的断开点)。


4、配电室进行全部停电检修时的操作顺序:

(1)拉掉低压线全部空气开关;

(2)分闸各变压器低压侧断路器并摇至断开位置;

(3)分闸高压配电室各变压器出线柜断路器并摇至断开位置;

(4)分闸10kv总进线断路器并摇至断开位置;

(5)分闸低压配电室变压器进线中置柜断路器并摇出断路器;

(6)对各变压器高压进线接线柱验电,经验电确认无电后,立即装好短路接地线,才准许进行工作;

(7)设备检修完毕需要恢复供电时,首先拆除短路接地线,经检查无其它问题后,再按送电操作步骤恢复供电。


二、配电室安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因故不能上班者,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待班长安排好顶替人员后方可离去。配电室不准发生无人值班现象。

2、值班人员必须思想集中,认真负责,熟悉高低压设备的技术数据和工作性能,确保输配电安全运行,努力配合各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运行。

3、值班人员不得将食物带入值班配电室内用餐,不准在变电所值班室内干私活,聚众游戏,下棋打牌,不准把无关人员带入变电所值班室聊天。

4、值班员每小时正确无误地对仪表的指示值抄表一次。每周打扫一次室内外清洁卫生,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

5、值班人员必须随时注意变电所门窗关闭,以防小动物进入配电室内。

6、配电室发生电网网路停电,高低压设备线路出现事故时,值班人员首先进行应急处理,并立即报告设备动力部经理及电工班长,事后将详细情况记入工作日志。


三、配电室设备安全检修制度

1、为了保证安全供用电,输配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预防性试验,坚决保证安全运行;

2、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电缆等每半年度清扫检修一次,检修时间定为每年度初节假日回厂周进行,事故检修随时进行;

3、高压配电设备(高压柜、变压器、电缆)每年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避雷器每两年一次,发现异常情况随时更换或修复;

4、高低压安全工具每年试验一次。高压绝缘鞋、高压绝缘手套、高压试电器、接地线每六个月试验一次,如有损坏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更新补充;

5、配电室专用高低压安全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验电器、接地线、脚板、安全带、合梯、单梯、应急灯、手电筒、仪器仪表)只供配电室内部人员操作使用,并严加保管,不准外借或挪作他用。


四、配电室巡回检查制度

1、为确保配电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参照《变电所运行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地按时巡视设备,对设备异常状态要做到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做好记录,并向有关上级汇报。

3、巡视应在规定的时间、路线进行,一般包括交接班时、用电高峰负荷时、晚间配电室开灯时。

4、值班人员进行巡视后,应将巡视情况、巡视时间及时记入配电室运行记录表。

5、遇有以下情况时,要增加巡视次数:

a、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明显增加时;

b、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运行和新安装的设备加入系统运行时;

c、设备缺陷近期使用有发生时;

d、恶劣天气、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异常现象时;

6、单人进行设备巡视时,要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保持与带电设备足够的安全距离,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7、巡视过程中,应仔细、认真。

8、对变电室的高压配电装置,每班巡视两次。


五、配电室交接班制度

1、为确保配电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参照《变电所运行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值班人员应按照现场交接班制度的规定进行交接。在未到交接班时间、未办完全部交接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

3、在以下情况下,不得进行交接班:

  a.当班期间发生配电线路或设备事故;

  b.交接时发生配电线路或设备事故;

  c.正进行配电线路或设备的处理;

  d.正在进行停送电操作;

  e.交接时发生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其它异常情况,需要原当班人员协助处理;


4、交接班内容:

a、本配电室设备运行方式;

b、设备运行情况、缺陷处理情况;

c、事故处理情况;

d、交接时,要严肃认真,不得轻率;

e、交接内容要全面,不得遗漏;

f、交接双方对现场设备状况进行检查,核对交接内容与现场实际是否相符;

g、交接完毕后,交班人员应尽早离开值班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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