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近日,盼望已久的GB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终于拨开它的神秘面纱,“真身”直接跃至众人眼前,瞬间一石激起千层浪。GB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JGJ 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作废,“新民标”也升级为国家标准。
近日,盼望已久的GB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终于拨开它的神秘面纱,“真身”直接跃至众人眼前,瞬间一石激起千层浪。GB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JGJ 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作废,“新民标”也升级为国家标准。
下面是某公众号整理的GB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智能疏散部分的 条例,并结合 GB51309-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进行分析,转载供大家参考学习。
01 应急电源篇
GB51309-2018无相应条例,只提及了回路预留80%余量(条文3.3.6)。
GB 51348-2019条文规定EPS的蓄电池初装容量按疏散照明时间的3倍配置, 主要是考虑到初装容量的蓄电池在使用一定年限后,其实际容量的衰变情况,加上可能平时对蓄电池的维护、 管理不到位,应急时满足不了应急照明所要求供电时间。
GB 51348-2019新民标增加了人员密集场所疏散照明的切换时间,EPS的应急切换时间,不同厂家的产品各不相同,但一般不会超过0.2s。采用EPS电源装置是完全可以满足条文1) 3)项各类应急照明的要求。
对比GB51309-2018,GB51348-2019对建筑类型的应急切换时间要求更高。
02 建筑电气防火篇
疏散照明应在消防控制室集中手动、 自动控制。不得利用切断消防电源的方式直接强启疏散照明灯。(强条)
此条为新增,与GB51309-2018要求大体一致,其中第13.4.6条对应急疏散照明的控制方式提出了明确的规定:疏散照明应在消防控制室集中手动、自动控制。不得利用切断消防电源的方式直接强启疏散照明灯。这是强制性条款。一直以来,在实际工程中应急疏散照明很多都是通过切电的方式直接点亮,尤其是双头应急灯,甚至与“切非消防电源”混为一谈,本规定出台后彻底否决了这样的控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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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由市电检测来实现联动点亮,再由主电源(消防电源和蓄电池)强启点亮; -
通过设置在每个防火分区的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干接点或者24V有源信号进行联动点亮; -
手动操作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进行点亮。
03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设计篇
灯具在地面设置时, 每个回路不超过64盏灯;灯具在墙壁或顶棚设置时, 每个回路不宜超过25盏灯。
GB51309相比GB51348要求更加多且合理,实际设计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考虑。
消防应急(疏散)照明灯应设置在墙面或顶棚上,设置在顶棚上的疏散照明灯不应采用嵌入式安装方式。
GB51309-2018无相应要求,但是提出了最低照度值的需求,图集对最低照度值的计算用两种方式,一种是点照度计算公式,一种是DIALUX照度模拟计算书。
疏散指示标志灯在顶棚安装时,不应采用嵌入式安装方式。
GB51348-2019新民标中提到疏散指示标志灯安装位置主要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楼梯间。疏散人员进入楼梯间后,不需方向指示灯指引,均知道往下走,此时对人员来说,距地面还有多少层是关键,楼层疏散指示标志灯具正是这个作用。需要提醒的是,有些住宅是通过屋顶建立第二疏散途径,此时楼梯间需加设双向指示标志灯。在GB51309-2018无相应要求。
安全出口标志灯,应 安装在疏散口的内侧上方,底边距地不宜低于2.0m; 疏散走道的疏散指示标志灯具,应在走道及转角处离地面1.0m以下墙面上、柱上或地面上设置,采用顶装方式时,底边距地宜为2.0m~2.5m 。
装设在地面上的疏散标志灯,应防止被重物或受外力损坏,其防水、 防尘性能应达到IP67的防护等级要求。 地面标志灯不应采用内置蓄电池灯具。
GB51309-2018相比GB51348-2019多了一个安装位置的要求,并且用了不应大于3m要求。
GB 51348-2019
GB51309-2018
GB51348-2019允许疏散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共管敷设,但不是共线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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