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顶板回填过程中能否将有地面做法的道路铺装等位置提前按设计标高预留。 例:地下室顶板标高-1.2m,总平面图无道路及铺装标高-0.3m(已通过绝对标高换算,以下余同),有沥青道路铺装位置-0.81m(存在坡度该高度为最低点高度)。铺装位置做法不一厚度不同列如:人行道设计做法厚度32cm、大理石设计做法27cm、沥青路面做法厚度57cm等。假如顶板总面积1.5w平米,其中无做法面积1w平,有面层做法厚度5000平。地下室回填国程中能否将没有铺装的填至-0.3m,有铺装的填至设计做法底部(例如:大理石设计做法部分填至-0.3-0.27=-0.57)避免二次开挖。
地下室顶板回填过程中能否将有地面做法的道路铺装等位置提前按设计标高预留。
例:地下室顶板标高-1.2m,总平面图无道路及铺装标高-0.3m(已通过绝对标高换算,以下余同),有沥青道路铺装位置-0.81m(存在坡度该高度为最低点高度)。铺装位置做法不一厚度不同列如:人行道设计做法厚度32cm、大理石设计做法27cm、沥青路面做法厚度57cm等。假如顶板总面积1.5w平米,其中无做法面积1w平,有面层做法厚度5000平。地下室回填国程中能否将没有铺装的填至-0.3m,有铺装的填至设计做法底部(例如:大理石设计做法部分填至-0.3-0.27=-0.57)避免二次开挖。
愚见:地下室顶板回填过程中,不具备预留出那些位置有道路 那些位置有铺装的条件,按一般施工工艺(个人理解)回填过程中应是一次性回填至设计标高,后在设计标高基础上定位放线,施工其上部的道路铺装等。
若赞同鄙人意见能否补充其他好处,若愚见有误还请各位大虾详细指点一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