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审计局向社会力量购买2019-2021年度协审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管家
2019年07月12日 13: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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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宁波市审计局向社会力量购买2019-2021年度协审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NBMC-20192017G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审计局向社会力量购买2019-2021年度协审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宁波市审计局向社会力量购买2019-2021年度协审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NBMC-20192017G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审计局向社会力量购买2019-2021年度协审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2019年7月12日起至2019年7月19日止

五、项目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采购预算

子包

序号

项目内容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

预算

/

财务收支协审服务

自用

一批

根据具体审计项目提供审计服务。


1

审计数据分析处理服务

一批

根据具体审计项目提供计算机审计数据采集与分析处理服务;信息系统咨询监理服务;网络安全服务。


2

网络安全服务

3

信息系统咨询监理服务

▲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投标人的一般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二) 投标人的特定要求:

1.子包一投标人要求具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如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所投标,必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子包一投标的唯一授权文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26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青石巷5号永煌大厦9楼)。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形式获取。可以是现场购买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3302172248@qq.com并致电财务获取。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子包,售后不退。请供应商按下述账户信息汇款。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海曙支行;户名: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海曙分公司;账号:20010122000469620。

温馨提示:供应商汇款后应及时将汇款信息发送至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或传真至公司,同时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信息和项目编号等信息。

九、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8月2日9:30: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青石巷5号永煌大厦9楼(宁波银行宁波西门支行楼上)]开标室 1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8月2日9:30:00(北京时间)在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青石巷5号永煌大厦9楼(宁波银行宁波西门支行楼上)]开标室 1 公开开标,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审计局

联系人:池老师 

联系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2号楼7楼

代理机构: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立挺、黄健敏、董初林

联系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青石巷5号永煌大厦9楼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十二、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上进行注册登记。中标人必须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十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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