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M评估认证】工程项目BIM应用成熟度评估与申报流程
知行同路
2019年05月29日 14:34:02
来自于行见B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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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就应用BIM技术的工程项目提出BIM应用成熟度评估需求,应在官方网站了解评估流程并下载工程项目评估申报表,由企业法人或授权代表按要求填写提交至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服务中心秘书处(若该地区已设立了授权申报基地,则提交至申报基地,最终由基地统一向服务中心提交)。申报联系人非企业法人本人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服务中心秘书处负责核对申报表的完整度,如果资料数据缺失,秘书处应在收到申报表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报联系人发出邮件提醒补齐资料,申报联系人应在收到服务中心邮件提醒通知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齐。对于资料完整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将以邮件方式直接告知预审通过。对于不满足基本评估条件的工程项目,经服务中心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不得申报。

一、企业就应用BIM技术的工程项目提出BIM应用成熟度评估需求,应在官方网站了解评估流程并下载工程项目评估申报表,由企业法人或授权代表按要求填写提交至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服务中心秘书处(若该地区已设立了授权申报基地,则提交至申报基地,最终由基地统一向服务中心提交)。申报联系人非企业法人本人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服务中心秘书处负责核对申报表的完整度,如果资料数据缺失,秘书处应在收到申报表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报联系人发出邮件提醒补齐资料,申报联系人应在收到服务中心邮件提醒通知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齐。对于资料完整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将以邮件方式直接告知预审通过。对于不满足基本评估条件的工程项目,经服务中心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不得申报。


三、预审通过,企业必须与服务中心就工程项目评估事宜签订协议,确保评估过程的公正性、合法性、保密性。协议签订完毕,进入下一阶段评估,由秘书处从服务中心下设的科学技术委员会成员中选取3位研究领域符合要求的评审委员,进行独立评审。


四、评审周期为15个工作日,期间申报联系人宜整理齐全各项原件备查,服务中心有权进行资料核实,必要时可要求申报联系人就申报表中的阐述模糊的局部内容做出书面澄清。


五、评估结束,3位评审委员必须提交评估报告,由秘书处统一汇总形成工程项目BIM应用成熟度评估报告,经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最终予以通过并公示。


六、评估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可以向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诉,收到异议的3个工作日内,监督管理委员会必须在不同意见基础上做出回复。若无社会反对或投诉意见,则公示结束当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服务中心向企业寄送工程项目BIM应用成熟度评估证书与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中,对于分值较低的单项内容,评审委员会予以详细说明并提出改进建议。


七、申报评估的工程项目必须保证提交资料内容原创性,禁止弄虚作假,禁止侵犯第三方权益。若在评审中发现上述行为,服务中心有权直接取消其参加评估的资格且一年内禁止申报服务中心的任何评估项目。由于侵权造成他人损失的,由申报单位与申报联系人共同承担。


八、评估申报每月15日集中受理,原则上正常流程3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评估流程,如遇节假日则顺延。授权代表收到评估证书及评估报告时则本次评估服务结束,通过评审的工程项目,其证书自颁发之日起永久有效。


九、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服务中心严正申明,评估由企业自愿参加,不是政府强制行为。服务中心将会不断努力完善该体系评估指标、改进评估的具体方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最终形成社会广泛认可的证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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