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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块主要是用于公布水利工程相关的政策法规,供大家及时跟进政策法规,讨论法规内容对工作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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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2号)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水利部令第5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保证水利工程质量,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2023年3月1日实施)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水利部令第5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保证水利工程质量,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水利工程建设(包括新建、扩建、改建、除险加固等)有关活动及其质量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水利部:明确生产建设单位责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来啦!
为了规范和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预防和治理生产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水利部近日修订出台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有关负责同志就《办法》进行了解读。
重磅!水利部发布新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水利部令: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增强发展的安全性主动权
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31日下午就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进行第二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立足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作出的战略决策,是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的战略部署。只有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才能夯实我国经济发展的根基、增强发展的安全性稳定性,才能在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狂风暴雨、惊涛骇浪中增强我国的生存力、竞争力、发展力、持续力,确保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不被迟滞甚至中断,胜利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
于琪洋:关于全面加强水利法治建设的思考
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全面依法治国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重要高度,首次专章论述、专门部署,明确了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加强水利法治建设,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认真把握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全面落实水利部党组关于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的工作安排部署,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1999年3月4日水利部令第9号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各类水利工程的质量事故处理时,必须遵守本规定。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预防和治理生产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和审批、方案实施、设施验收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国家发改委发布《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已经2022年11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4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2022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公布 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1年版)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1年版)的通知(办监督[2021]364号)
水利安全生产状况评价指标体系与模型(试行)说明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办监督函〔2019〕369号)附件
【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典型问题公开制度(试行)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典型问题公开制度(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质量与安全管理行为,达到抓负面典型、受警示教育、促问题整改的目的,促进水利工程顺利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质量促进条例》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四川省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加固等各类水利建设工程,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川承揽业务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适用本制度。
【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主要人员信息公示制度(试行)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主要人员信息公示制度(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水利 工程参建单位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管 理,督促到岗履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09〕618号)、《水利部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水利建设市场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水建管〔2017〕123号)、《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设〔2020〕25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重点监管制度(试行)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重点监管制度(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质量与安全管理行为,实行差异化监管措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水利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水建管〔2014〕40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四川省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加固等各类水利建设工程以及在川承揽业务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适用本制度。
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依据
01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01 (一)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体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 明确规定: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2019年修正)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2008年11月3日水利部令第36号发布 根据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根据2019年5月10日《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019年修正)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005年7月22日水利部令第26号发布 根据2014年8月19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9年5月10日《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 总则
水利部修订印发水利监督规定(附全文)
为推进水利监督体制机制法治建设,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水利部于日前修订印发了《水利监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19年7月19日水利部印发的《水利监督规定(试行)》同时废止。 《规定》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问题导向、分级负责、统筹协调的原则定位,进一步健全行业监督工作体系,明确了综合、专业、专项、日常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工作体制和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工作职责,对于强化行业监督管理,规范水利监督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防汛抗旱知识500问,水利人,你也试试,看看会几题?
第三部分 防汛抗旱减灾工作方针政策,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工程体系、防御技术、法律法规等 一、单选题 1.习近平总书记就保障国家水安全问题发表重要讲话时提出“( )、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 A.科学治水 B.节水优先 C.持续利用 D.治污先行
《水利监督规定》正式印发!
收录于话题 #行业标准 截图自网页http://www.mwr.gov.cn/zwgk/gknr/202212/t20221214_1620761.html ▼ ▼ ▼ 查看全文请点击文末左下角“
水利工程验收分几个阶段?水利工程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的区别?
一、验收分类 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性质不同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两类。 2.法人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法人验收是政府验收的基础。 3.政府验收是指由有关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的验收。 4.法人验收包括: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水电站(泵站)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等;政府验收包括: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
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1997年12月26日水利部令第8号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水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水行政主管部门有效实施水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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