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清洁小流域(重要水源地)建设措施体系
生态清洁小流域是指在传统小流域综合治理基础上,将水土资源保护、面源污染防治、农村垃圾及污水处理等相结合的一种新型综合治理模式,是小流域治理的新境界,是保护饮水水源,实现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举措[2-3] 。 1 生态修复区 生态修复区治理措施主要为自然修复和辅助修复两大类。自然修复措施主要是对流域内轻、中度水土流失的荒山荒坡、疏幼林地和郁闭度小于 0.5 的低质低效有林地、灌木林地及部分未利用地进行封禁治理,封禁原则是“以封为主,封育结合”,即因地制宜地进行全封、半封或轮封;辅助修复措施主要是针对残林、疏林、灌丛或遭到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的林地和采伐迹地采取人工补植造林,这些区域单靠封育措施一般不能恢复植被。治理思路是在自然修复和辅助修复基础上,对整个区域采取相应的管护措施,通过制定乡规民约,建立专门的管护组织,落实管护责任,开展预防监督,及时查处破坏封禁的案件等,确保修复措施不被破坏,封禁治理成果得到保护和巩固。与此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媒体对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进行宣传,增强群众保护生态环境、保持水土资源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