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642-2011《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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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08日 16: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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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4日,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886号公告批准,正式颁布了国家标准《无障碍设施施工及维护规范》(GB50642-2011)(以下简称“本《规范》”),本《规范》共分4章7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无障碍设施的施工验收,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另设条文说明。本《规范》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 1 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 1.1 质量验收 本《规范》3.1.11规定了无障碍设施施工质量验收方式,即: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单独作为分项工程或检验批组织质量验收。其质量验收思路是:根据建设工程规模的大小和使用功能,将单位工程中包含的无障碍设施,定位为对应于各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检验验收批,将无障碍设施的基本要求设定为分项工程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通过对分项工程检验验收批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来验收分项工程;分项工程验收后,后续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验收可以根据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进行。

2010年12月24日,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886号公告批准,正式颁布了国家标准《无障碍设施施工及维护规范》(GB50642-2011)(以下简称“本《规范》”),本《规范》共分4章7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无障碍设施的施工验收,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另设条文说明。本《规范》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

1 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

1.1 质量验收

本《规范》3.1.11规定了无障碍设施施工质量验收方式,即: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单独作为分项工程或检验批组织质量验收。其质量验收思路是:根据建设工程规模的大小和使用功能,将单位工程中包含的无障碍设施,定位为对应于各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检验验收批,将无障碍设施的基本要求设定为分项工程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通过对分项工程检验验收批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来验收分项工程;分项工程验收后,后续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验收可以根据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进行。

1.2 验收合格条件

本《规范》3.1.15所规定的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合格条件是:“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无障碍设施,不得使用”;此外,在3.1.14中还规定:“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然不能满足安全和使用要求的无障碍设施分项工程,不得验收”,该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遵守。根据本《规范》要求:无障碍设施不合格工程不得验收,这一精神将成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因为不合格的无障碍设施有时本身就是一种障碍,并且还会给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特殊群体造成伤害,因此需要明令禁止。

1.3 分部、项工程的划分

本《规范》3.1.11.3规定了无障碍设施分项和检验批的划分,并给出了与相关分部(子分部)工程对应表(附录A)。由于无障碍设施的从属性,无障碍设施是分散在建设工程项目各个分部、分项之中,这就造成了无障碍设施分类还是比较复杂的。

本《规范》对无障碍设施分项工程划分主要思路是:对应于国家现行标准《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中面层、人行道和广场与停车场3个分部工程,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中建筑装饰装修、屋面、电梯、建筑电气、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智能建筑等6个分部工程,按照无障碍设施要素划分为17个分项工程,其中也涉及到建筑工程的室外分部工程。

1.4 施工管理要求

《规范》3.1.3和3.1.5对无障碍设施的施工管理文件提出具体要求,施工管理文件主要是指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实施细则这二份文件,《规范》要求:施工单位在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括无障碍设施施工的内容;实施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要求项目监理部应针对建设项目中的无障碍设施内容编制专项的无障碍设施监理实施细则。

在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实践中,长期以来,施工方案编制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一般是围绕着分部工程进行的。而无障碍设施与各分部工程之间存在着复合性和从属性,在分部工程中往往被忽视。在施工方案中,施工单位一般不会对无障碍设施的施工进行专门阐述,无障碍设施施工要求不明晰,在施工中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因此,要求在施工之前,施工管理者要对无障碍设施的施工内容进行统一、全面的策划和安排;监理实施细则一般需要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而无障碍设施的要素散布在从工程主体、装饰装修到设备安装的各专业之中,通常在整个专业工程中所占的份额非常小,极易被忽视,如果不进行必要的事前控制和过程监督,在完工时,出现的问题较难进行整改或者费时费力,所以,规范提出的专项监理要求,旨在通过事前的监理要点制定,完善措施,来保证无障碍设施施工能够满足设计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等要求。

1.5 强制性条文

《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GB50642-2011)中一共设置了四条强制性条文,具体条款是:

第3.1.12、安全抓杆预埋件应进行验收;

第3.1.14、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然不能满足安全和使用要求的无障碍设施分项工程,不得验收;

第3.14.8、厕所和厕位的安全抓杆应安装牢固,支撑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3.15.8、浴室的安全抓杆应安全坚固,支撑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规范》中所设置的四条强制性条文主要涉及到二个大的方面,一是安全抓杆,二是不得通过验收的条件,这些条款直接涉及到人身健康和公众利益,强制性条款在施工验收中必须严格在执行,违反者应当受到处罚,因此,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管理者必须熟悉和理解这四条强制性条文。

1.6 防滑问题

本《规范》3.1.11.9中对无障碍地面抗滑性能施工验收提出具体要求,验收程序是: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面层的抗滑性能采用了抗滑系数和抗滑摆值进行控制。防滑问题主要针对地面。《规范》在缘石坡道、盲道、坡道、建筑出入口、通路、走道和地面、楼梯和台阶踏步等方面,凡涉及到通行的面层防滑性能的都提出了应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关于抗滑系数,国家建材行业标准对地面石材的使用提出了抗滑要求,地面石材防滑性能等级划分及试验方法 JC/T1050-2007,将防滑性能划分为三个等级:防滑系数小于 0.5 为不安全;防滑系数大于 0.5 而小于0.79 为安全;防滑系数大于0.8为非常安全。

关于抗滑摆值,通常地面防滑性能检测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平面滑动摩擦系数测试仪;二是倾角法摩擦系数测定仪;三是摆式摩擦系数测定仪。本《规范》采用了摆式摩擦系数测定仪进行测定,其主要原理:根据摆的位能损失等于摆臂末端橡胶片在地面上滑动时,克服地面摩擦所做的功这一基本原理,来测定地面摩擦系数,面层表面防滑指标见表2。

随着建筑物和市政道路的地面装饰面层材料的档次不断提高,采用抛光石板材釉面砖、磨光砖和玻璃做饰面,在美观地面观感的同时,多少忽视了地面防滑这个基本的使用要求,国内外曾经出现多起在公共道路和大型百货商店内出现行人滑倒事件,因此,防滑问题不仅仅只是针对残疾人等人群,也是考虑到每一个行人使用安全。

2 无障碍设施维护

2.1 无障碍设施维护人

本《规范》术语2.0.11条对“无障碍设施维护人”( barrier-free facilities maintainer)是这样赋予含义的:“无障碍设施维护的责任人和承担者,一般指设施的产权所有人或者委托的管理人”。本《规范》还规定,无障碍设施竣工验收后,应明确无障碍设施的维护人,并且,配备维护人员,建立维护制度,实施维护工作。

明确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工作的责任单位,这个问题是现实工作中一个难点,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除市政养护工作早有规范规定之外,道路上占用问题和建筑物的无障碍设施维护的责任单位落实问题在现实在均不容乐观,究其原因,主要是维护单位所涉及到的部门太广,其中还包括政府的管理部门,这个问题还需要在今后维护实践中进行探索。

2.2 维护方式

本《规范》4.1.6中规定,无障碍设施维护分为:系统性维护、功能性维护和一般性维护;

所谓系统性维护是指:当系统性缺损造成整栋建筑物的无障碍设施无法使用时,则需要采取系统性维护措施;例如盲道被施工围挡占用,造成轮椅乘用者无法自行到达医院内部;对于某单项无障碍设施本身不能正常使用,例如低位电话格损坏等,可以实施功能性维护;一般性维护是指偶尔发生的临时占用情况,以及设施的表面污染,例如某洗手台下放置了水桶而是轮椅乘用者不能正常的使用,或者是坡道扶手上沾上油污而影响正常使用。

2.3 缺损识别

本《规范》4.2.1中规定,无障碍设施缺损可分为:系统性缺损、功能性缺损和一般性缺损。(见表3)

系统性缺损造成整栋建筑物的无障碍设施无法使用。例如从某住宅小区去附近医院的缘石坡道或者盲道被施工围挡占用,造成轮椅乘用者无法自行到达医院内部,实际上医院的无障碍设施相对于该轮椅乘用者已经是丧失了功能。

完好性缺损造成某项无障碍设施本身不能正常使用。例如某车站的低位电话格损坏,行动弱势群体人员仍然能够正常地使用其他无障碍设施。

一般性缺损是指偶尔发生的临时占用情况,以及设施的表面污染。例如某洗手台下放置了水桶而是轮椅乘用者不能正常的使用。又如坡道扶手上面的油污。

关于无障碍设施缺损评价指标一直是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中的而一个薄弱环节。市政道路和公路的养护技术规范中有一套科学而行之有效的质量评价方法。但无障碍设施总体的样本量较小且分散,关键是评价指标的建立也没有先例,这需要积累相关的数据。因此,本《规范》中对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多数评价指标是按照定性的要求提出来的,即:按照对无障碍设施的检查频次和损坏类别提出定性的维护要求。

2.4 维护的其他要求

(1)维护更换的材料。本《规范》4.1.9规定,无障碍通道地面面层的维修,宜采用与原设计面层材质、规格相同的材料进行,而使用相同的材料,意在保证维修后面层的质量和观感。而在现实中,特别是对已经完工时间较长的工程,往往难于采购到与原规格相同的材料时,因此,需要在施工过程中就提前考虑到今后维修和改造的需要,备足维修所需要的同种材料,避免设施维修中出现的不协调。

(2)道路雪天防滑责任。本《规范》4.1.11规定,在降雪地区,冬季维护的重点为除雪防滑,无障碍设施维护人应组织除雪作业。在本《规范》中,防滑是无障碍设施地面的一项重要指标,下雪天的除雪工作明确了责任人,对于没有及时进行除雪作业的设施,造成冰冻等防滑性能不能满足要求,甚至危及使用人安全的行为,应该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后果。

3 结语

(1)《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GB50642-2011)的出台,使得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工作有了专门的规范标准,该规范的出台使得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和管理工作有了依据,日常维护工作有了准则,必然会对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2)新《规范》的出台,需要经历一个逐步熟悉和理解的过程,只有通过不断学习,才能加深对《规范》的理解,在熟悉和掌握基础上更好地执行本《规范》。本《规范》的出台一定程度上会缓解了现实中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和维护质量监督与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矛盾,但肯定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一个标准的制定是在一定的历史背之下产生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学的进步,必然还会产生更好的方法替代现行的验收制度。

知识点: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

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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