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局部修订条文
版权资料 上传:wekete 2016-03-08
2.98分
住宅底部(地上)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商业服务用房。该用房层数不超过二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采用耐火极限大于1.50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大于2.00h且不开门窗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局部修订条文_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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