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005
版权资料 上传:wekete 2016-03-02
3.02分
商业服务网点规范没有确切定义,与综合楼、商住楼难以区别,现加以规定以便实施。 住宅底部(地上)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商业服务用房,该用房层数不超过二层、建筑面积不超过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005_图1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005_图1
点击展开全文

用户评价(1

我要评论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

相关资料推荐

返回消防专篇分类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答疑手册
版权资料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
版权资料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答疑手册
版权资料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及防火规范
版权资料
对《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文理解
版权资料
客服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