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及编制指南
高支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求
第一章 编制说明及依据:简述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目的以及方案编制所依据的相关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 工程概况:简要描述主体工程概况。
第三章 质量、安全管理机构:简要描述质量、安全管理机构的组成,给出质量、安全管理机构网络图。
第四章 模板支撑体系的材料选择:简要描述模板支撑体系选用的形式、材料,以及各种材料的力学性能指标。
第五章 高支模支撑体系的主要搭设方法及验收要求:仔细描述高支模支撑体系的主要搭设方法、工艺要求、以及构造设置要求。另为保证支撑体系的稳定,主次梁及板底立杆间距应按模数统一考虑,板下立杆纵横方向间距应为沿梁纵向立杆排距的整数倍,从而保证水平横杆能完全贯通,有效提高架体的整体稳定性。
详细描述高支模支撑体系的验收要求。
第六章 质量保证措施:描述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
第七章 模板安装和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简述模板安装和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其中应包括:模板施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模板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模板拆除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八章 监测措施:简述模板支撑体系在搭设、钢筋安装,砼浇捣过程中及砼终凝前后的模板支撑体系监测措施。
第九章 文明施工措施:描述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章 施工应急救援预案:施工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各方主体的职责、针对各种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方案、报警救援及联络电话、异常情况报告制度等。
广东省质量样板引路新规
一、方案编制与审批
(一)建设单位应在相关文件或协议中对样板施工有关事项进行约定,并会同监理单位对样板制作提出要求。监理单位负责对样板引路专项方案进行审批,并编制样板引路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对样板引路实施监理的具体措施。设计单位应加强对样板实施的技术指导,确保设计深度和细部构造满足施工的要求,并提出预防质量通病的相应措施。
(二)施工单位应按照《通知》的要求编制专项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况与特点、实行样板引路的范围、样板施作计划、各实物样板的内容和标准,预防质量通病的具体措施、人员培训和考核的方法等,方案应力求图文并茂,生动直观。
(三)项目中涉及新工艺、新材料、有特殊技术要求的,专项方案应依法进行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样板施工与验收
(一)建设单位应将样板制度作为重要管理内容,随机抽查样板施工的质量,监理单位应对样板制作的材料、过程进行严格检查,每道工序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检查检验,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样板施工完毕,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样板验收,样板的淋水、蓄水等试验应结合验收过程中进行,验收中发现方案中的不足之处,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调整;验收完毕,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出具样板验收的意见。
(二)施工单位应挑选有经验、操作技能较强的班组,严格按照技术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审批通过的专项方案进行样板施工。关键部位、重点工序应分层解构,并附文字说明。对于样板的制作过程,应当进行拍摄,保留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