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2010
总 则
1.0.1 为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一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在满足用户对水质、水量、水压和水温的要求下,使节水设计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管理方便,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小区、公共建筑区等民用建筑节水设计,亦适用于工业建筑生活给水的节水设计。
1.0.3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同时,还应为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以及安全保护等提供便利条件。
1.0.4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的基本要求。当本标准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0.5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