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注: 1.本图尺寸除高程、坐标及桩号以米计外,余均以厘米为单位。 2.本弃土场占旱地10.8亩,为便于复垦,弃土场表层弃土应为耕植土。该弃土场弃土后复耕10.5亩,复垦区域纵坡均为4%。
城市快速路工程取土坑(场)、弃土堆(场)设计图_图1
城市快速路工程取土坑(场)、弃土堆(场)设计图_图2
城市快速路工程取土坑(场)、弃土堆(场)设计图_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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