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分类
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有哪几种类型? 1.按服务范围分 (1)独立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即每幢高层建筑设置一个单独加压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这种系统供水可靠性高,但管理分散,投资也较大。在地震区、人防要求较高的建筑物以及重要的建筑物宜采用这种独立的消火栓给水系统。 (2)区域集中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即数幢或数十幢高层建筑物共用一个加压泵房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这种系统便于集中管理,节省投资,但在地震区可靠性较低。在有合理规划的高层建筑区,可采用仄域集中的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2.按建筑高度分 (1)不分伏给水方式消防给水系统。建筑高度不超过50m,或最低消火栓处的静水压力不超过800kPa时,可采用不分区给水方式的室内给水系统。 (2)分伏给水方式消防给水系统。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难以得到一般消防车的供水支援而协助扑灭火灾。为加强室内给水系统的供水能力,保证供水安全和火场灭
“建规”与“高规”消防给水系统分类不同之讨论-1
“建规”与“高规”消防给水系统分类不同之讨论关键词:消防给水系统 常高压制 临时高压制 低压制 稳高压制简介:本文以规范为依据讨论了消防给水系统的分类及一些歧义,说明了准确分类的意义,并对分类提出了一些建议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我们在消防设计中可应用的技术越来越多,准确地理解消防给水系统的分类,对于设计的合理性起着越来越重要的意义,因为规范对不同的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提出了不同的要求,这些要求使我们不得不推究一些新技术(如恒压变频技术)属于何种系统?有何要求?怎样应用?等亟欲明确的问题,或者说系统的分类问题变得极为重要,然而,由于现实中规范之间的不统一、规范与出版物之间的不统一,什么是“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与“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间的区别常令设计人员莫衷一是,无所适从。因此笔者认为,认识现有资料的冲突,认识冲突的危害性,探讨合理的消防给水系统的分类依据、最终达成合理、优化、合法的共识乃当务之急,希望本文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一、各出版物之间对消防给水系统分类的不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下简称“建
“建规”与“高规”消防给水系统分类不同之讨论-2
“建规”与“高规”消防给水系统分类不同之讨论-2例如2003年出版的《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下简称“技术措施”)P.199页的7.4.2条中“表7.4.2-1消防给水系统的类型”中的表述“水压和流量平时不完全满足灭火时的需要,在灭火时启动消防泵。当为稳压泵稳压时,可满足压力,但不满足水量;当屋顶消防水箱稳压时,建筑物的下部可满足压力和流量,建筑物的上部不满足压力和流量。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多层建筑管道的压力应保证用水总量达到最大且水枪在任何建筑物的最高处时水枪的充实水柱仍不小于10m;高层建筑应满足室内最不利点灭火设施的水量和水压要求”;又如《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考试复习教材》(下简称“教材”)中P.525页的“消防给水系统的类型”表(表3-2-16)中第一项“按水压、流量分”的表述,以及对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表述:“水压和流量平时不完全满足灭火时的需要,在灭火时启动消防泵。当为稳压泵稳压时,可满足压力,但不满足水量;当10min屋顶消防水箱稳压时,高层建筑物的下部可满足压力和流量,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物的下部可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