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设计通病(结构部分)
1. 设计总说明、结构选型及构造要求:a、结构总说明中无使用荷载的要求:不利于控制装修及改造时的荷载,以致在改变用途后不知结构已超载。应在图纸上注明按国家规范及结构计算书选用荷载。b、应注明结构设计的基准期:注明结构应负责任期限。(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c、伸缩缝间距及宽度不符规定,后浇带间距及做法不正确:过窄,易碰撞;过大及做法不正确,易开裂。d、对构造要求交待的不够全面细致:不注明意味随意作,造成施工随意性。e、在进行边设计边施工的工程项目设计时,对结构把握不当,或由于建筑方案变动及其他专业提供的资料不全,造成下部结构设计欠妥,不和规范要求。f、承重墙、柱布置过密,造成浪费:参照成功工程经验,合理进行结构布置。如选用材料不当,不但造成浪费还有安全隐患。g 、图纸上注明的钢筋搭接、锚固等构造要求不随混凝土强度等级变化而变化:通常高层建筑的混凝土结构强度等级下部较高而上部较低,如只采用单一的钢筋搭接及锚固长度,要么不符合规范规定,留有安全隐患,要么造成浪费。2. 主体结构:a、当采取钢筋混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