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暖通风设计规范GB 50019-2003
1、 为了在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中,提现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精神,贯彻国家现行的有关方针政策,以便安全生产、改善生活的劳动条件、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保证产品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提供必要的条件,特制定本规范。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和工业企业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的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卡哦。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建筑、有特殊用途和特殊净化与防护要求的建筑物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设计。3、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方案,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工艺和使用要求、空气气象条件以及能源状况等,同有关专业相配合,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4、 采暖、通风和空调节及其制冷系统所用设备、构件及材料,应根据国家和建设地区现有的生产能力和材料供应状况等择优选用,尽量就地取材。同一工程,设备的系统列和规格型号,应尽量统一。5、 编制设计文件时,应根据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装置的数量及其复杂程度,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和操作、维修人员以及相应的维修设备和检测仪表等。6、 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系统,应在便于操作和观察的地点设置必要的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