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土石方开挖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前,对作业的内容和操作安全,作业环境必须熟悉,使用的工具设备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迁就使用。 2、清除的丛草、树木严禁放火焚烧,以防引起火灾。 3、会车时轻车让重车。通过窄路、十字路口、交通繁忙地段及转弯时,应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 4、大型机械进场前,应查清所通过道路、桥梁的净宽和承载力是否足够。 5、机械人员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并应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 6、挖土过程中,若遇有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它不能瓣认的异物、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施工负责人或上级有关部门,待查明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7、配合机械施工的作业人员,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内从事作业。 8、机械在边坡、水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9、挖掘机发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 10、严禁挖掘机铲斗从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铲斗范围内严禁站人。 11、推土机在陡坡、高坎
安全技术交底大全-全集
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黑龙江省北龙交通工程有限公司DQJA1合同段 工程名称:新疆大奇高速建设项目单位工程 K16+477-K68+000 分(部)项工程 护栏、标志、隔离栅、防眩板交底内容 气 焊 接受交底班组 各施工班组交底内容 1.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不可破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上均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用铜质材料制作。2.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间距不得小于10m。3.乙炔发生器的压力要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1.5gf/cm2)时应停用。用水必须清洁。发生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0C(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0C,浮桶式发生器水温不得超守6500C)。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4.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