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副部长解读水文条例制定实施问题
中新网5月8日电 据水利部网站消息,国务院日前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国务院令第496号,以下简称《水文条例》),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水利部鄂竟平副部长就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记者:《水文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水文管理,规范水文工作,保障和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鄂竟平:水文是水利工作的重要基础和技术支撑,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公益事业。水文工作通过对水位、流量、降水量、泥沙、蒸发、地下水位及水质、墒情等水文要素的监测和分析,对水资源的量、质及其时空变化规律的研究,以及对洪水和旱情的监测与预报,为国民经济建设、防汛抗旱、水资源的配置、利用和保护提供基本信息和科学数据。《水文条例》明确了水文工作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对水文工作的性质和管理体制、水文规划与建设、水文情报预报和监测、水文资料管理、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这对水文更好的为水利以及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对于发挥水文站网的整体功能,确保水文资料的完整性、可靠性、一致性,加强水文设施的保护,将起到很大的促进和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