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植物的相关规范标准
园林树木养护技术规程规范1982-12-20园林树木养护技术规程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1.0.1为了保证园林树木绿化施工成果,使园林树木养护管理 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规化的科学轨道,保证园林树木健壮生长发育,巩固首都绿化成果,特定此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本市城镇地区园林树木的养护工作。 1.0.3本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82年12月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以及对园林树木养护工作经验和技术 总结制定的。 第二章 术 语 2.0.1 整形修剪:用剪、锯、捆绑、扎等手段,使树木形成一 定形状。 2.0.2 灌溉:也叫浇水,给土壤补充水分,满足树木生长需要 的措施。 2.0.3 灌冻水:土地封冻前对土壤充足灌溉,以利树木安全越 冬。 2.0.4古树名木:树龄达百年以上或名人与树木轶闻,具有某 种纪念意义的树木。 2.0.5 树冠:树木
园林植物的相关规范标准2
第五章 主要养护项目的技术规定 第一节 灌 水 根据本市气候特点,为使树木正常生长,3-6月、9-11月是对树木灌溉的关键时期。 5.1.1 新植树木:在连续五年内都应适时充足灌溉,土质保水力差或树根生长缓慢树种,可适当延长灌水年限。 5.1.2 浇水树堰保证不跑水、不漏水、不低于10cm。树堰直径:有铺装地块以予留池为准,无铺装地块,乔木应以树干胸径10倍左右,垂直投影或投影1/2为准。 5.1.3 浇水车浇树木时,应接胶皮管,进行缓流浇灌,严禁用高压水流冲毁树堰。 5.1.4 喷灌方法:应开关定时.专人看护不能脱岗.地面达到静流为止。 第二节 修 剪 5.2.1 冬季修剪或夏季修剪要做到先培训,简要讲明修剪树木生长习性、开花结果习性、修剪目的要求、采取技术措施、注意事项、采取熟练工带学徒工办法。 5.2.2 个人使用修剪工具必须经过磨快,调整后方可参加操作,所用机械和车辆先检查无隐患方可使用。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