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程政策新规与解读
水电工程政策新规与解读 2011年, 国家能源局自2008年成立以来,从没有哪一年像2011年这样,出台了如此多而且分门别类、颇具针对性的水电开发文件。 2011年12月27日,国家发改委联合环保部以发改能源【2011】2242号出台了《河流水电规划报告及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暂行办法》(下文简称“《办法》”)。该《办法》不仅成为2011年出台的一系列水电开发规程规范的最后一笔,同时也意味着向外界传达了一个声音,那就是2012年的水电开发,要求将会更加严格。 2011年,国家能源局和国家发改委一共出台了6个关于水电开发的文件,除前述的《办法》之外,还有国能新能【2011】92号《水电工程概算调整管理办法(试行)》、国能新能【2011】263号《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国能新能【2011】361号《水电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和水电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国能新能【2011】156号《关于加强水电建设管理的通知》以及国能新能【2011】24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的通知》。 上述文件从宏观和具体操作两个层面进一步规范了水电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