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污水排放标准的请教
1、关于排放标准的制定问题。我们知道污水的排放主要依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来确定,我们排放污水时要根据水体水质确定水体的类别进而确定排放标准,可是我们知道排放污染物还要考虑水体的环境容量的。同样的四类水体,大水体和小水体明显环境容量是不同的,大流量的污水和小流量的污水污染程度也不一样。我们总不能就根据一个水体类型来判断污水排放标准吧。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给了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的水质标准,可是没有定义。它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是? 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水要根据收纳水体来确定排放水质,但如果周围没有收纳水体,只有土地,如高速公路服务区,它的污水排放标准是什么? 欢迎指导,谢谢!
美国污水排放标准的经验借鉴
第一是保障国家水体的生态完整性,生态系统完整性大家知道,但目前在中国还很难实现。但是在美国,生态系统完整性是确确实实包含在《清洁水法》当中的,是水环境治理的一个重要目标,1972年到1977年,美国不断修正《清洁水法》,也不断修正了污染物排放的限值和标准。 第二是要根据技术的可实施性制定标准,包括指标和污染物浓度的控制。美国《清洁水法》中强调技术标准和处理方式的统一,这是极为重要的,如果没有可行的技术支撑,就不可能有实施标准这样的具体行动,也不能达到现行标准。 美国的许多污水治理经验也值得我们借鉴。例如保证国家水体生态系统完整性和水生态安全,这就要求一定要按照水体敏感性来制定标准,比如饮用水源、生物栖息地等等这样的敏感性水体。同时,也要有详细的容量和负荷核算,在负荷分配上,有TMDL这样一些控制方式,而美国是按照处理规模来分配的。实际上美国EPA是不具体制定和统一污水排放标准的,它不要求各州是一样的,也不要求各个厂是一样的,它是采取发放许可证的制度,让每个州根据处理规模包括敏感水体等条件自行制定标准,这就避免了某些地方标准太高而不能实行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