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钢筋标识与老版的对比
热轧带肋钢筋新旧标准对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从2008年3月1日起执行《热轧带肋钢筋》新标准(GB1499.2-2007),原标准(GB1499-1998)同时废止。这在钢材流通领域引起一定的反响,尤其是经营建筑钢材的贸易商对此十重视和关注。 上海一些钢贸公司组织销售人员进行学习,并将新旧标准进行对比,感到有几个变化: 一是新的国家标准新标准为强制性标准,而且不设过度期,3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废除旧标准,而在以往一般有两年的过度期,这次没有了。 二是新标准在内容方面变化较大,在适用范围、牌号、尺寸要求、力学性能、表面质量、标志、检测及判定方法等方面都有了不同的要求。如新标准在分类、牌号上增加了细晶粒热轧钢筋:HRBF335、HRBF500;在订货合同上增加了“标准编号、产品名称、钢筋牌号、钢筋公称直径、长度及重量、特殊要求。”在螺纹钢长度规定上,也有新的变化。旧标准规定“允许偏差不得大于+50mm”,而新标准则规定“正常交货时偏差为±50mm,当要求最大长度时,其偏差为-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