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在公路建设中的作用
0 前言 近 10多年来,我国公路网络总规模和整体技术水平都有较大的提高,国道主干线建设取得了重大发展,但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交通运输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枢纽和先锋必须得到迅速发展,必须新建和扩建各种等级公路,增加汽车保有量。然而在公路交通事业迅猛发展,在增加运输能力、促进地区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资源、环境、人口之间的矛盾,并随着我国总体环境质量恶化和人口的增加变得更加突出。 面临人口与交通发展的压力,公路交通领域的环境保护工作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心和高度重视,保护和改善环境,实行持续发展战略,促进公路交通事业与环境协调发展已成为公路界的共识。我国政府始终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国家发展的基本国策,制定了“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指导方针,为保证环境保护参与决策,提出了环境保护管理的“八项制度”。交通部明确规定,对公路交通建设项目必须“先评价,后建设”,充分利用环境影响评价这一有效工具的作用,为公路建设开发项目的决策服务。 1我国公路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交通部公告(2006年第5号) 现公布《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B03—2006),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试行)》(JTJ005—96)同时废止。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 B03—2006)由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编制,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规范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属交通部,日常解释及管理工作由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规范条文用词说明,正确理解规范条文的相关规定,在执行过程中,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地使用相关技术指标。同时在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邮政编码:100088;电话:010—62079195),以便修订时参考。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六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