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责任双方:甲方:乙方: 工程项目部 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切实保障全体职工的生命安全,促进生产,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社会信誉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工作,必须切实抓紧抓好。为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责任落实,现经确定,订立如下责任书:一、施工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及层次: 开竣工日期: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安监部门: 安全管理目标: 二、甲方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结合《建筑法》和各级 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紧急电话会议精神,贯彻执行建标[1999]79号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浙江省颁布实施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施意见,指导乙方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和各项安全管理达标活动。
建设施工安全监理责任思考
一、安全责任不容回避2000年10月25日上午10时许,某市电视台演播中心在演播厅舞台屋盖浇筑混凝土施工过程中,由于模板承重严重不足,导致支架失衡,脚手架发生整体坍塌,造成6人死亡,1人重伤,33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成为建国以来该市最大的建筑工程伤亡事故。该市白下区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责任人成XX(任项目部副经理),丁XX(任架子工施工员)有期徒刑6年,韩XX(任项目部代理总监理工程师)有期徒刑5年。项目监理工程师因发生施工安全事故被判刑,在工程监理行业引起波澜,业内人士就施工安全事故监理该不该承担民事、刑事责任展开讨论。事实上,安全事故责任不容回避,必须正视和面对。 二、监理工程师承担施工安全事故责任的依据不足。 1、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明确界定: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第七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安全事故监理无力承担的责任
施工安全事故监理无力承担的责任 一、监理人员的职责不含施工安全 传统的倡导是非常理想化的,就是"安全施工、人人有责飞而实际执行当中,大家负责就是谁都不负责。正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理职责,从我国最初的试点,到今天的形成制度,都围绕着力求在计划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内实现建设项目而展开,通过对投资、进度和质量三项主要内容进行的目标规划而实施动态控制,致力于组织协调,进而实现信息管理与合同管理,从而体现出建设监理的服务、独立、公正和科学的工作性质口同时,就《建设JL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而吉,从总监理工程师十三项职责中,根本就没有规定要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承担责任,其他如总监代表、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员,均没有要求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