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3.2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
各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随着施工进度,我将上传个种规范 由于本人对电脑的操作不是很熟练,所以有些表格不能及时的发上来,在这里说声对不起如果有人有新版的规范请发上来,我给予奖励 主编单位:上海市建筑工程局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备案 实行日期:1984年5月1日 关于批准颁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83)城科字第760号 我部组织进行了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7—66)的重新修订工作。修订稿业经会审通过,现批准颁发,并报国家计委备案,自一九八四年五月一日起实施,编号为GBJ202—83。 这本规范的具体修订工作,是在上海市建委主持下,由上海市建工局主编,会同铁道部、水电部、河南、广东、陕西省建工局,上海市市政工程局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所属设计、施工、科研单位进行的。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希函
关于发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9]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建设部部分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3]285号)要求,由天津市园林管理局主编的《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编号CJJ/T82-99,自l999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管理,天津市园林管理局负责具体解释。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9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