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报审、报开业、报验收需要的资料
公共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应提交下列资料1、 填报《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2、 申办场所平面布置图(应标明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3、 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4、 防火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单5、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6、 疏散、灭火预案7、 申办场所建筑消防审批及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8、 可燃材料阻燃处理检测证明、装修材料燃烧性能证明9、 租赁甲乙方消防安全协议10、 租赁契约11、 房屋产权证明12、 电检报告13、 消检报告装修报审资料1、 填写《北京市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消防审核审报表》一式两份2、 装修改造方案、装修改造所在层面的原始平面图;改变或新增 的消防设计方案及图纸3、 消防安全协议书、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和用火用电制度(建设单位、产权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与装修改造的施工单位签订)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1、 规划局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或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