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通风和机力通风钢筋混凝土冷却塔的抗震鉴定
16.1.1 本章适用于自然通风和机力通风钢筋混凝土冷却塔的抗震鉴定。16.1.2 抗震鉴定时,对塔筒(包括旋转壳通风筒、斜支柱、环形基础)及淋水构架的外观质量、混凝土强度等级、结构构造、基础的不均匀沉降、接地系统等,应进行重点检查。对建在湿陷性黄土或不均匀地基上的冷却塔,尚应检查管沟接头和贮水池有无渗漏和沉陷等。16.1.3 自然通风冷却塔抗震鉴定,可包括抗震措施鉴定和抗震承载力验算。当符合本标准第16.1.4~16.1.9条的各项规定时,可评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当不符合时,可根据抗震措施和抗震承载力不符合的程度,通过综合分析确定采取加固或其他相应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