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承包商报上来的工程量时,发现他们在进行格栅计算时发生错误,直接导致他们的工程量少报,当监理的有没有义务给承包商更正?(已通知承包商改正,)本人觉得我没有这个义务告之与他,我可没拿他们的工资,其二我只要保证承包商不多要就行.不过说良心话,只要他们发现错,再想要回这部份工程量时我还是会给他们的.请大家立在中间进行讨论,
在审承包商报上来的工程量时,发现他们在进行格栅计算时发生错误,直接导致他们的工程量少报,当监理的有没有义务给承包商更正?(已通知承包商改正,)本人觉得我没有这个义务告之与他,我可没拿他们的工资,其二我只要保证承包商不多要就行.不过说良心话,只要他们发现错,再想要回这部份工程量时我还是会给他们的.
请大家立在中间进行讨论,
2楼
应该通知才能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从整个工程的角度出发,承包商是处在最底层,也是最需要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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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同意楼上朋友的同意意见,施工单位自己把量少报、漏报一般业主不会主动补,但监理有义务也有责任如实审核,并要求施工单位更正,与施工单位多报了量应作同样处理,不能只减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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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作为监理工程师,本人认为首先应审核竣工资料,工程量自然与竣工资料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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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这位同志什么时间审核竣工资料啊,N年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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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应当按实际量处理,不管谁的错误就应当纠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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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这东西自己权衡,应该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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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依道理应该提醒施工单位,但是有时你在审核工程量时要是不认真点,他们可能会报些不该报的工程量来蒙你!所以你也要跟施工单位搞好关系,告诉他们随他们改还是不改了!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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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业主同志,告诉他们(承包方)后,他们一定会改,你信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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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对楼主说的这种情况,我(业主方)一般是退回给监理,并告诉监理哪些地方有错误,同时也会告诉施工方,自已再核一遍。当然,若数额较小的话,我也就忽略不计了。否则到下次等他们发现了,再在报表中加上来,或竣工时加上来,不是更麻烦吗?
9楼所说的,我也遇上过,那只能自已审仔细点,我对施工单位是这么说的,若发现一次乱报的,月工程量报表中作相应的惩罚(一般是不会乱报的,因为乱报而导致监理、业主审核时间延长对他们自己不利)。另外就是审核时尽量找依据,有些工程量尽管知道施工是做了,但没有依据就爱莫能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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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错误就应当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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