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各位老师及专家朋友,请帮看看我这个钢筋打断的情况,可以不评为危险点吗。
cof1473084331322
2018年04月13日 21:46:25
只看楼主

有个烦心事,已经有两年时间了,很需要专家老师朋友们的帮助。 基本情况是这样的:     我有一根横梁,该梁是一根一级次梁(梁端搭着框架梁),跨6.7米左右,宽连带保护层约30厘米,高约60厘米。    在支座处被水钻打了个约6厘米的洞,打断了该梁在支座处的底部倒数第二排的4根25MM的钢筋,支座最底层钢筋的一根钢筋也被擦伤0.5厘米左右(底层也是4根25MM的钢筋)。支座处的两根箍筋也被打断。现在已经拿高强无收缩灌浆料补好了,一年多时间了,没见有裂缝和其他异常现象。

有个烦心事,已经有两年时间了,很需要专家老师朋友们的帮助。

基本情况是这样的:

    我有一根横梁,该梁是一根一级次梁(梁端搭着框架梁),跨6.7米左右,宽连带保护层约30厘米,高约60厘米。

   在支座处被水钻打了个约6厘米的洞,打断了该梁在支座处的底部倒数第二排的4根25MM的钢筋,支座最底层钢筋的一根钢筋也被擦伤0.5厘米左右(底层也是4根25MM的钢筋)。支座处的两根箍筋也被打断。现在已经拿高强无收缩灌浆料补好了,一年多时间了,没见有裂缝和其他异常现象。

    困惑的是我这样的情况会被评为危险点吗,真的好不甘心,按照最新版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5.4.3混凝土结构构件第九条:构件混凝土有效截面削弱达15%以上,或受力主筋截断超过10%。这句话不知道怎么理解,被打断的4根是倒数第二排的主筋,因为是在支座处被打断,那里只是受压力而不是受拉力,那样会因此被评为危险点吗。 

而且在规范11G101-1中也规定说,倒数第二排钢筋,是可以不伸入支座的。

并且因为还有底面的四根主筋伸入支座,虽然其中一根是擦伤了一点点,但是梁端截面的底面和顶面纵向钢筋配筋量的比值仍然接近1,远高于《GB 50011-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6.3.3条第2款的规定(该条为强条)。梁端截面的底面和顶面纵向钢筋配筋量的比值,除按计算确定外,一级不应小于0.5,二、三级不应小于0.3。的标准。

也就是说如果按危险房屋鉴定标准里的条款,可能就被评为危险点了,但是却还又符合建筑规范,也就是说实际并不危险,这样的情况,该怎么算。

我真的好忐忑,,担心如果以后转让房子的时候被人发现,会引起矛盾。我觉得自己好冤, 觉得自己是个好人,却遭此厄运,请各位老师帮帮我吧,看看我怎么为自己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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