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高手,我要做一酒店,地下是厨房,一层二层餐厅,三层KTV包间,四、五、六层为标准客房。每层面积均在750平方左右,总面积为5200平方。不设中央空调。请教各位,我需要做消防系统么?设备告诉我没有中央空调,不用做!我看民规,需要阿。请各位指点!!有什么具体规范要求?
各位高手,我要做一酒店,地下是厨房,一层二层餐厅,三层KTV包间,四、五、六层为标准客房。每层面积均在750平方左右,总面积为5200平方。不设中央空调。请教各位,我需要做消防系统么?设备告诉我没有中央空调,不用做!我看民规,需要阿。请各位指点!!有什么具体规范要求?
22楼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改变内部装修的公共娱乐场所,防火设 计(包括防火分区、安全疏散、防烟排烟、消防给水、装修材料、自动灭火系 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
有KTV包厢属公共娱乐场所,要做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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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不是说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吗?
《建规》第10.3.1B条 下列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一、设置在地下、半地下;
二、设置在建筑的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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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一定要做!人员密集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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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一定要做的 消防与联动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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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分析如下:
一、按照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1.4.1 下列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6000m2的商店、展览建筑、财贸金融建筑、客运和货运建筑等;
从你上面反映的情况看,这条不满足。
8 老年人建筑、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旅馆建筑、疗养院的病房楼、儿童活动场所和大于等于200床位的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手术部等;
10 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建筑的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这条也不能满足。
这几条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能满足你所说的建筑性质的规范条纹,按照建规可以不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二、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此建筑属于二类高层建筑应该没有什么疑问吧)
9.4.3 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4.3.1 财贸金融楼的办公室、营业厅、票证库。
9.4.3.2 电子计算机房的主机房、控制室、纸库、磁带库。
9.4.3.3 面积大于50m2的可燃物品库房。
9.4.3.4 面积大于500m2的营业厅。
9.4.3.5 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9.4.3.6 性质重要或有贵重物品的房间。
注:旅馆、办公楼、综合楼的门厅、观众厅,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可不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以上中9.4.3.4中规定500m2的营业厅应该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楼主的每层750m2满足此条规定,显然一、二、三层是应该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至于4、5、6层是旅馆,根据规范的注:上面设置了自动喷淋系统可以不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根据9.4.3.5 条,酒店厨房设置在地下一层应该设置火灾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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